乌鲁木齐市保险车辆快速理赔定损人员规则
时间:2010/8/25
来源:本网原创
作者:两会秘书处
保险公司定损原则:按照各公司理赔实务规程和规则要求进行定损,并按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一)询问当事人填写的《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协议、记录书》涉及的相关事项;核实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及保险单证;
(二)各自承保公司定损人员会同事故车主一起到定损场地查勘定损事故车辆,比对碰撞痕迹;
(三)定损人员对受损标的拍照;
(四)核对事故责任情况,对有异议的事故责任请驻点交警进行事故车痕迹比对;
(五)确定损失情况,填写损失及修理清单,请事故当事人在损失清单上签字确认后交事故当事人;
(六)由商业保险赔付部分,保险公司向驻点交警提出申请,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做为保险公司理赔材料,由保险公司负责对内部流转。保险公司不得因出具“认定书”而延误客户快处快赔的时间;
(七)为了完善保险理赔工作程序,为广大车主客户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各公司在定损工作完成后,应向客户提供索赔须知。主要内容包括:
1、办理索赔资料明细;
2、办理索赔公司地址;
3、公司联系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