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理办法》的疑问解答(二)

时间:2010/8/25     来源:本网原创     作者:两会秘书处
  七、机动车发生物损交通事故后哪几种情况事故各方当事人应当立即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警,并采取必要防护措施避免次生事故发生?为什么? 

  机动车发生下列几种情况物损交通事故后事故各方当事人应当立即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警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行车证、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交强险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驾驶报废车辆和盗抢车辆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后神志异常者; 

  (四)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其他设施的; 

  (五)载运爆炸物品、易爆易燃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六)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无法撤离现场需要救援的; 

  上述(一)、(二)、(三)条列举的情况可能涉及机动车驾驶员严重违法,应当受到相应处罚,并且逃逸或逃避民事赔偿的可能性较大,另一方当事人应提高警惕、防止自己的利益受损。(四)、(五)、(六)条列举的情况极易引发次生事故,并且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 

  八、事故车辆的一方持有是外省市保险公司签发的保单该如何处理? 

  机动车辆发生物损交通事故,经相互查验证件后,发现一方持有的是外省市保险公司签发的保单,对事故事实和过错责任没有争议的,也应当将事故车辆移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直接前往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 

  九、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对外接待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超过对外服务时间的事故该如何处理? 

  乌鲁木齐市各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对外服务的时间定为每日上午10:00时至下午19:30时,节假日正常对外服务。 

  不在保险理赔中心对外服务的时间内发生的属于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的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既可直接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要求保险公司前来处理,也可约定在次日到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的对外服务时间内处理。 

  夜间00:00时至8:00时期间发生的属于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的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除按规定撤离现场、填写《交通事故协议、记录书》外,还需报警处理,由执勤民警确认事故真实性后开具《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书》,作为向保险公司索赔的证明。 

  十、为何要建立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它有哪些功能? 

  建立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其主要目的是方便群众解决轻微的物损交通事故,减少群众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的等候时间和往返次数,提高交通事故的自撤率,促进和保障城市道路交通畅通;交通事故可以得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处理,有利促进社会和谐,同时,还可以起到打击和遏制不法分子利用虚假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犯罪活动的作用,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 

  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的主要功能是:1、全市11家承保机动车保险的财产保险公司,都将派员进驻保险理赔服务中心,进行集中办公,受理各方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的索赔申请,可以避免保险公司之间的相互推诿、扯皮;2、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的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派驻事故处理民警,对物损超过交强险限额的,可以当场办理《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书》和损害赔偿争议调解,减少群众的往返奔波;3、本市依法设立的独立的评估机构进驻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可为不能或无力派出理赔工作人员的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对财产损失评估有争议的群众提供服务,最大程度方便车主办理保险理赔。 

  十一、一方当事人不配合,故意不处理或拖延处理事故,造成他方无法获得保险理赔怎么办? 

  在现实社会中,确实存在少数缺乏诚信、不讲诚信的人,如遇到一方当事人(责任方)不配合,故意不处理或拖延处理赔偿事项的情况,权利人可通过人民法院进行主张;不配合处理的一方在事故中无过错,而另一责任方又投保车辆损失险的,保险公司在证实事故的真实性后,可以按保险合同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十二、实施《乌鲁木齐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后驾车外出应当携带那些物品? 

  驾车外出随时可能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员应当随车携带照相设备,安全警示标志,标注事故现场所用的粉笔和《协议、记录书》等器材材料备用。 
【新疆保险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仅供读者参考,产生风险自担,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