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处人险自律服务部职责

时间:2010/9/9     来源:本网原创     作者:两会秘书处
  根据主管单位委托和保险市场需求,制定人身险相关业务自律规则(包括公约、办法、规则、准则、规范、规程等形式)和服务标准,组织人身险会员公司签订人身保险及相关业务的自律公约,督促人身险会员公司合规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探索建立人身险信用评价机制,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主管单位委托和保险市场需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同政府有关部门和市场主体的沟通,及时向秘书处提出加强协会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为人身险会员公司提供与履行协会职责密切相关的服务,开展会员公司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建立业务、技术等信息交流平台和信息共享,协调解决人身险会员公司提出的问题和困难,维护会员公司的合法权益;管理、协调保险公司与定点医院之间的商业医疗保险业务,维护保险人、被保险人、定点医院的合法权益;受理、调处与人身保险业务相关的咨询、投诉,做好业务主管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批转的信访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保险从业人员流动管理和“保险不良行为人员”管理工作;承担“保险营销员管理子系统用户手册”信息系统中展业证管理、诚信记录管理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密切各相关专业工作委员会的关系,充分发挥专业工作委员会自律与协调作用;与各地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保持联系沟通,指导地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的相关工作;完成好业务主管单位委托和协会秘书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优质服务。
【新疆保险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仅供读者参考,产生风险自担,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