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财险新疆分公司:公众责任保险

时间:2016/4/27     来源:新疆保险网     作者:永安财险新疆分公司

  公众责任保险,它是指以公众利益的民事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保障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在从事所保业务活动时,因意外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死亡、残疾、医疗费用)和财产的损害或灭失所引起的法律赔偿责任。

  公众责任保险的形式很多,主要有普通责任险、综合责任险、场所责任险、电梯责任险、承包人责任险等。机关、企业是单位及个人的办公楼、饭店、工厂、商场、公共娱乐场所等都可以通过投保公众责任保险来转嫁这方面的风险。

  案例:被保险人(新疆大西部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喀纳斯分公司)在永安财险新疆分公司投保公众责任险,保险期限为2015年5月15日至2015年9月14日,期间内2015年7月11日游客辛某在景区内游玩漂流项目,因漂流筏侧翻导致辛某当场溺水身亡,公司接报案后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现场查勘,同时配合被保险人单位安抚家属情况,在案件资料收集齐全后于2015年12月24日完成20万元的赔款支付。

【新疆保险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仅供读者参考,产生风险自担,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