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让保险更有温度

时间:2016/7/5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作者:张爽
  2014年初,一场关于余额宝的讨论把互联网金融引入到公众视野。作为家族的重要“成员”之一,互联网保险的受关注程度也是与日俱增,特别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众安保险在2015年6月获得由摩根士丹利领投的58亿元A轮融资之后,整个互联网保险行业都跟着容光焕发。

  传统机构忙着融合,新兴机构忙着创新,投资机构忙着出钱,监管机构则开始考虑如何在确保规范的同时为这个行业创造发展空间,关于“互联网保险能否颠覆传统保险”的争论早已过时。很多人都在预测互联网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重塑保险业。但是,我们可能都忽略了一点:关注本身就是一种重塑。

  可能在很多人印象里,提到保险要么是长篇累牍的保险条款和除外责任,要么是“购买时是大爷,理赔时是孙子”的理赔窘境。如果在银行存款也就算了,毕竟是有求于人家,保险又不能“开袋即食”,何必给自己找麻烦。况且,疾病、意外、灾难、纠纷并不是“立等可见”。但是互联网保险的出现、特别是一些根植于日常生活的场景化保险产品,在某种程度上改善了这一局面。高温险、熊孩子险、结婚险……很多人都感慨,原来保险也可以这么时尚好玩。

  尽管市场普遍将这种“奇葩险”理解为博眼球或吸引流量,但另一方面由好奇心创造的注意力和流量背后是真实存在的客户需求。

  说到这,不妨梳理一下目前市场上的互联网保险种类。

  “新经济衍生险”:最不可逆的保险

  新供给创造新需求。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一些新的风险需要新的险种进行覆盖。比如针对网络虚拟财富设计的虚拟财富保险,由电子商务衍生出的退货运费险、账户安全险等。除此之外,针对外卖O2O中的食品健康以及配送人员的人身健康、美甲O2O中美甲师和顾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打车软件中司机与乘客的人身和财富安全等领域开发出的保险产品,都是在互联网经济中衍生出的新险种。

  “组合定制险”:最具潜力的保险

  这是许多互联网保险创业公司的诉求点。根据《2016互联网保险行业研究报告》的分析,许多这一方向的创业公司主要从保险产品优选出发,帮用户选取保险公司现有产品中比较有竞争力的产品。在有一定用户流量后,他们会针对保险公司的已有产品进行定制、改进、重新组合,开发出条款更简单、性价比更高的保险产品。

  这些创业公司持有的一般是保险经纪牌照,并没有承保资格,所以创新产品依然需要保险公司来承保。不过,这类产品的定价能力往往掌握在创业公司手中,这也更能体现出他们的专业化特点。

  “卖点险”:最受争议的保险

  利用网络的灵活性和交互性,把传统保险产品所承担的风险拆分,创造更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所以,网络技术支撑是“卖点险”得以出现的前提条件。

  比如有的车险项目,可以将按年的车险拆分成按天,用户只有开车的日子才买车险。再如,熊孩子险、碎屏险、吃货险……本质上都是对财产险、健康险、意外险等传统险种的包装,只不过为它们抹上了网络时代色彩。

  相互保险:最难言说的保险

  6月下旬,保监会批准了3家相互保险社的筹建。对于相互保险的定义,上述相互保险组织均遵循“互助共济、风险共担”的核心理念,注重发挥相互保险的独特优势,致力于在当前国家急需的小微企业、建筑企业金融服务以及特定群体养老健康保障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总体呈现出“小而美、小而精、小而优”的鲜明特征。

  由此可以看出,监管层虽没有明确指出相互保险的形式,但是对相互保险的发展还是有导向性的:要符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和普惠金融发展的趋势。

  另一方面,保监会也明确表明,对于打着互助计划的名义而实际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这对于目前依旧在这各领域执着前进的“互助类”互联网创业公司而言无疑是一种震慑。

  总的来说,互联网保险产品通常具备细碎和小额两大特征,被称作保险行业的长尾市场。除了“小而美”,相较于传统保险产品而言,它们更利于用户分享和传播,比如上述提到的“卖点险”,虽是“老树开新花”,却被赋予了新的价值。此外,赔付方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除了货币赔付外,还有物品、权益、服务等多样化的赔付方式。保险便因此变得亲近而有趣。

  或许,正是因为传统保险在发展过程中留下了这样或那样的不足,才给了互联网保险发展的空间。而现在,后者正利用自身的优势来弥补前者所忽略的对公众保险意识的培养。而只有保险意识树立起来了,公众从心里接受认可了,保险业的前进才能有不竭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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