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造假的防范术——车险欺诈与反欺诈之四

时间:2016/7/20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作者:国海明 张永忠
  随着轿车步入千家万户,汽车保险业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在为有车一族的人们提供保障的同时,保险欺诈问题也随之愈演愈烈,蚕食车险利润。据统计,2016年上半年只有10多家财产保险公司盈利,中小公司普遍亏损,亏损原因除了市场份额不高,高额手续费支出外,欺诈骗保也是重要因素。为此,笔者结合当前汽车保险欺诈的主要方式,对职业造假者的造假方法予以揭示,探究有效的预防措施,同业界人士探讨交流。

  专业造假者造假原因分析

  广东胡氏四兄弟多次到各家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辆险,并伪造证明材料,在两年时间从9个保险营业网点先后34次骗取近200万元的保险金是专业造假者造假的典型案例。

  诚信的缺失固然是骗赔行为产生的社会根源,但保险公司的粗放经营、反欺诈手段的落后和追罚不力,也使骗赔者拥有了“低成本的巨大伤害力”。

  一、社会原因

  1.整个社会尚缺乏诚信体系和健全的监控机制。在不少人看来,保险欺诈是一种可以原谅的过错,并不是什么违法行为。

  2.法律环境的影响。部分司法判例,出于保护被保险人的考虑,选择了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证据,驳回了保险公司的拒偿主张,从侧面助长了欺诈者的嚣张气焰。

  有个案例:标的车在异地追尾奔驰车,损失2万多元,三者车驾驶员称不用标的车主操心,他会联系保险公司定损。等标的车主见到三者车驾驶员时已经在法庭上,三者车在当地,由当地评估公司评估损失金额7万元,标的车承保公司已经申请重新评估,评估金额为3万余元。

  二、投保人原因

  1.某些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法制观念淡薄。

  2.有些投保人企图通过投保汽车保险,实现发财的目的。

  3.有些投保人由于某种偶然因素的诱发,比如他人提醒,才产生了欺诈的念头。

  三、保险公司原因

  1.对防止保险欺诈重视不够。

  2.保险业信息交流不畅。

  3.承保程序不科学。

  4.理赔程序不科学。

  5.保险公司对某些已经识破了的欺诈行为处理过松。

  6.理赔人员素质偏低,把握不住理赔关。

  专业造假者造假手段

  一、仙人指路

  顾名思义,在许多赔案中,通过电话录音反映报案人均为专职作假人员或一些业务员,他们凭借多年与保险公司周旋的经验,对保险条款了解深入透彻,行业漏洞了如指掌。他们以多种事故类型的索赔方式,通过代报案或引导出险客户报案,改变事故发生的形态,将一些违约案件、无现场案件转变成合理的有效的正常案件,以达到骗取保险金的目的。

  二、瞒天过海

  体现在专业造假者有较强的操作能力,同时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他们通过将车辆的无损配件换下,套用事先准备的残损配件进行真实碰撞,以充分体现事故的真实性,待保险公司定损后将其原车件装车,以博取利益最大化。当然套件只是一方面,还有套牌,套车。套车现象一般在出现在先出险后投保的情况下,因损失超出承受范围,采用这种铤而走险的方式来获取损失补偿,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的一种骗保形式。套牌一般大货车较多,被保险人拥有相同车型的车辆较多,未投保车辆出险后伪造成已投保车辆车架号,达到骗保目的。

  三、真戏假做

  有些车辆事故本身损失不大,专业造假者二次碰撞,使事故损失扩大,造假者利用拆车件维修,赚取巨额利润。据说南方某汽配市场拆除件应有尽有,配件销售价格不高,但按保险公司二类修理厂价格定损,造假者还是能赚到很高的差价。

  四、内外勾结

  为了共同利益采取联手骗保的一种形式。这种方式需要保险公司内部人员与造假者内外勾结,通过两者之间相互协作,输送利益,保险公司在理赔环节开通绿色通道,双方平分从中获取的高额保险理赔金。

  针对专业造假者防范措施

  一、关键指标法

  是发达国家保险公司广为采用的以某些重要指标作为判定和识别保险欺诈案件依据的一种方法。该方法主要是依托理赔人员的日常经验积累,具有很强的经验性特征,也很方便、实用,准确性比较高(见附图)。

  二、实地调查法

  从理论上讲,如果保险公司有能力对每一起保险事故进行实地调查的话,保险欺诈就可以被消灭。在实践中,保险公司只能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十分有限的赔案调查中去。

  实地调查就是取得当事人的笔录、证人的事故证明、事故处理部门的处理意见等。

  1.及时查勘现场。

  事故现场会遗留各种痕迹的物证,记载着大量能够真实反映事故发生、发展过程的信息,但这些痕迹和物证极易受到自然或人为的破坏。

  2.认真调查事故经过。

  一方面,应围绕事故向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目击者进行调查,对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损失情况及保户经营状况、个人品行、近期异常表现、保险标的状况等与事故有关的情况进行详细询问,并作好调查记录。

  另一方面,与负责事故处理或鉴定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了解事故处理情况,提出涉嫌诈骗的疑点,争取公安部门的支持,配合调查取证。

  3.综合分析案情,寻找揭露诈骗的突破口。

  ①分析投保动机。

  ②将相关时间联系起来分析。

  ③将现场痕迹物证及有关证据结合起来分析。

  三、内部数据查询法

  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数据资料分析赔案。

  首先,必须依托公司的综合业务处理系统产生相应的数据库。其次,业务查询系统应当具备基本的数据分类功能,业务人员能够利用业务查询系统在多个终端进行不同级别的查询和输出。比如:业务查询系统的数据显示,一年内张先生的车连续两次事故都是单车事故, 且没有交警的检查报告,据此可以推定张先生有涉嫌欺诈骗赔的可能,张先生是否真的实施了骗保行为这要视进一步的调查而定。

  现在国内有些保险公司已经开始通过设立黑名单、灰名单的制度来遏制保险欺诈, 这其中就包括了内部数据查询的思想。

  四、外部数据查询法

  利用行业性的数据查询系统防范保险欺诈的方法。外部数据查询是发达国家保险公司联手打击保险欺诈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法。

  美国的ISO(Insurance Service Office)现在是全美最大的保险信息数据供应商,它的Claim Search-Auto系统可以帮助客户搜寻有关车辆盗抢、盗抢车辆返还、损坏、抢救等方面的信息,而且还可以提供有关车辆被扣压和出口方面的信息。现在占全美保险的93%的保险公司加入了该系统,各类保险基金、互助保险机构、第三方托管机构、州保险部的反欺诈局和其他执法机构也参加了这一系统,有22 个州的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必须将有关的数据传输给该系统。

  我国车险业在行协的领导下,中国保险信息技术公司(以下简称“中保信”)发欺诈系统已经上线。产险公司充分利用系统平台数据,加强对疑似数据的筛查、串并分析,不定期向财产保险公司发送反欺诈数据预警通报,包括高频事故类型、疑似车辆、人员、地区等数据信息,这就要求产险公司加强系统基础数据录入工作,理赔信息如报案人电话、标的车、三者车、修理厂等信息真实、完整,关键字段要齐全,保证信息数据要素完备,充分识别和运用系统中高风险信息及各类预警信息,搜集可疑线索有效证据,完善高风险数据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系统与交管系统联网后,可以识别伪造车架号和《行驶证》骗赔案例,对于伪造车架号的车辆,交管验证无法通过。

  五、设置警示语法

  那些告知保险欺诈是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受到惩罚的具有一定警示作用的语句。警示语可印制在保单或者理赔单证的某个显著位置,一方面可以起到警示客户不要采取欺诈手段骗取保险金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对那些蓄意进行保险欺诈的客户有一定的威慑作用。

  六、巧用免赔额法

  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不完全信息的动态博弈中会达到一个均衡,即达成最优合同。这个最优合同不是足额保险,而是部分保险,其原理在于使得投保人和保险人共同承担保险标的风险损失,以此来遏制和减少投保人的欺诈行为。一般而言,投保人承担的部分越大,其实施保险欺诈的动因和可能性就越小。

  绝对免赔额指的是保险人无条件免赔的部分, 如人保财险2004年10月份推出的500元绝对免赔额, 即发生任何保险事故损失在500元以下的部分保险人一律不予赔付。

  在采用相对免赔额(率)的情况下,一般规定发生损失后保险人只负责赔付一定比例的损失如80%等, 对超过该比率以上的部分则由投保人自己承担。

  七、验标承保法

  这是在投保人提出承保申请时,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事先检查,然后再决定是否承保,以什么条件承保的一项制度,对老旧车型一律不承保车损险。

  严格执行验标承保制度,可有效防范空标承保、事后承保、带“病”投保等事件的发生,同时还可以达到正确评估风险、合理确定承保费率、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等目的。

  八、建立群众举报制度

  这几年保险业的发展速度有了质的飞跃,也是当今社会增速最快的行业之一。国家政策大力扶持,与此同时保险欺诈也是花样百出。保险公司不妨建立公众举报制度,可严厉打击保险欺诈。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重奖之下必有勇夫,使更多假案件浮出水面。

  十、行协与经侦支队及交警支队合作,建立反欺诈平台

  如:无锡市保险业协会便与无锡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成立了“无锡保险业反欺诈工作站”,将反保险欺诈工作从公司间的单打独斗提升到行业合力。眼下,依托这一平台,保险业协会还将联手交警,通过防范、调查、取证、预防和打击,建立起多渠道、多方位、多角度的反保险欺诈网络。

  这十条,值得怀疑

  1.年出险次数3次以上。

  2.事故发生日为监控保单到期日。

  3.单车事故,且事故发生在偏远地区、夜间,没有目击证人。

  4.车被撞损失严重,且驾驶员无法说出被撞车辆的车主和车号。

  5.驾驶人对事故的描述与现场查勘的记录不相符。

  6.老车型、足额投保,出险频繁,报案却相当及时,催促赶紧结案。

  7.车辆伤痕的新旧程度不同。

  8.车辆受撞不足以导致气囊起爆,但气囊实际已经起爆。

  9.投保人坚持气囊属于正常弹出,但现场存在明显的气囊较旧,褶皱的情况。

  10.被撞车辆缺乏动力,燃油箱中没有燃油,关键部位有生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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