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保险理赔案件诈骗风险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6/8/29     来源:新疆保监局     作者:佚名

新保监稽查〔2016〕33号

各保险公司,各保险行业协会:

  近日,新疆保监局接到市场反映,自2016年8月下旬以来,陆续有客户在办理保险理赔过程中接到诈骗电话。为有效防范我区保险理赔案件诈骗风险,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新疆保监局现就此类诈骗案件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并提出如下监管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诈骗案件情况

  据了解在此类诈骗案件中,诈骗分子知悉保险消费者近期发生了保险事故并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在掌握保险消费者个人信息及理赔信息后,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与保险消费者进行联系,利用其想要尽快获得保险理赔的心理,谎称理赔款项已到账,并要求保险消费者到银行ATM机上,按照诈骗分子指示选择英文界面进行后续操作,最终将保险消费者的存款转移至诈骗分子银行账户中。

  在此类诈骗案件中,诈骗分子在掌握保险消费者有关信息的情况下进行诈骗,保险消费者甄别防范难度较大。目前,有关保险公司已有数十名保险消费者接到此类诈骗电话,部分保险消费者已遭受资金损失。

  二、有关要求

  (一)各保险公司要高度重视此类诈骗案件对公司产生的声誉风险,严格按照有关监管要求,加大对保险消费者个人信息及各环节业务信息的管理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有关信息安全,严防信息泄露,避免给诈骗分子带来可乘之机。

  (二)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保险公司要在理赔接报案环节增加风险提示内容,向保险消费者声明理赔进度查询方式及赔款支付形式,并对可能涉及到的诈骗行为进行风险提示。

  (三)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保险公司要对近三个月内的理赔接报案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尚未结案的理赔案件,要逐单进行风险提示,最大程度降低存量业务潜在风险。

  (四)各保险公司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平台,加大对防范保险诈骗行为的宣传力度,对业务经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保险诈骗行为要及时报案并报告新疆保监局。

  

   

     新疆保监局      

                                                               201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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