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保风险你了解多少

时间:2016/8/30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作者:马向东

  人身险行业自2013年进入满期给付及退保高峰以来,所涉金额持续攀升,于2015年升至高位。而退保情况之所以受关注,是因为其对寿险公司的现金流提出要求,退保增长过快将带来较高的流动性风险。

  退保的主要业务

  普通寿险、分红寿险和健康险(均来自原保险合同的退保,保单分拆及未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业务的退保均为万能保险,不含在内),是退保的三项主要业务。

  普通寿险业务是退保“大户”

  普通寿险业务的退保中,“正常退保”占相当大的部分,即,保险公司能够预测和估计的退保。2015年,普通寿险业务的退保出现较快增长。从退保增长较快的险企情况看,一方面原因是基数小,而另一方面,普通寿险业务的退保金增长,明显快于分红寿险和健康险,这往往由于保险公司主动选择所致。

  分红寿险业务是退保主力

  分红险在退保业务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成为退保主力。这与寿险借助分红险冲规模有很大关系。从产品类型来看,绝大部分满期保单是分红险,占比约八九成。

  健康险业务退保增长较快

  尽管健康险近年来发展迅速,但是在经营健康险的保险公司中,80%以上的公司赔付率超过80%,其中40%左右的公司赔付率超过100%,个别公司甚至高达200%以上。而其快速增长的退保金额,对现金流的压力可想而知。

  过度依赖银保渠道

  退保增速高,与过度依赖银保等渠道相关。银保渠道对拉动规模作用非常大,一直为险企所借重。前几年的满期给付与退保高潮,与险企专攻银保渠道有关。

  2014年上半年数据显示,人保集团的寿险业务中有65%是通过银保渠道完成的;而人保健康险保费收入也有62%通过银保渠道取得。据业内2016年上半年不完全统计,满期给付、退保金额中,银保渠道的占比或占九成、七成。

  非正常退保因素

  代理人素质良莠不齐

  2015年修订后的《保险法》,放开了代理人资格核准,降低了准入门槛,促进了营销人力快速增长。同时,部分险企急于发展个险渠道,出现了新招募代理人素质良莠不齐、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并带来道德风险、销售误导风险(如夸大保险产品收益、混淆保险与银行理财、储蓄概念,隐瞒免责条款、退保损失、利益不确定性、合同犹豫期等,误导险种主要集中在分红险,涉及渠道主要为银邮渠道、个险渠道)和非法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风险,引发了非正常退保情况发生。这可能会导致未来满期给付与退保风险更为复杂。

  高现金价值产品设计变相

  退保高企的一个主要原因,是高现金价值产品设计变相鼓励中短期退保,把名义长险变为实际短险,这种退保有别于传统业务的退保,其在产品设计及条款中鼓励投保人通过退保方式领取保险金。高现价业务具有期限短、保障低、收费少、收益高的特点,这些特点也带来了高准备金占用、高资本投入、高退保率。2013年8月份寿险产品费改启动以来,不少保险公司推出了所谓一年期、两年期的高现金价值产品业务。客户购买此类产品,在一年期或两年期后退保无损失,且有收益,所以往往会在一两年后退保,这部分退保就归于寿险业务的退保金中。

  保险当理财卖

  在银保渠道,部分保险产品被装扮成理财产品来销售,强调的不是保障性,而是年化收益率。部分银行理财经理更是直接告诉客户“不要长期持有,两年期满后零手续费退出最划算”。保险产品“理财化销售”的直接影响就是保险公司退保率上升。

  产品收益率低于客户预期

  客户多出于投资理财的目的买入银保产品,对于银保产品的收益率要求较高,但是目前主要险企均在降低银保产品的收益率,5%收益率的产品已较为少见。一些银保趸交产品满期收益率低于客户预期,使客户失望退保。

  退保风险隐患不容小觑

  持续滚动积累下来的退保“旧债”,会形成一定的重压。目前行业退保风险基本可控,但部分保险公司过度依赖银保渠道和高现金价值业务,风险隐患不容小觑。从2016年上半年退保险种来看,普通寿险、万能险、分红及其他险种各占三分之一,在这些退保险种中,有近半属于高现金价值产品。

  高现金价值产品之所以成为退保“大户”,与其“人为缩短无损失退保期”的产品设计不无关系。即名义上是长期分红险、万能险,但1年甚至6个月、3个月就可退保且无需承担损失。这在很大程度上为未来的退保埋下了隐患。一旦新单保费收入流入明显减速,这些保险公司将面临巨大的融资压力,届时现有股东如无法拿出“真金白银”,很可能面临被洗牌出局的窘境。尤其是过去几年在负债端、投资端一路“高歌猛进”的新锐险企,压力不会小。出于风险控制方面的考虑,保监会继2014年2月下发了《关于规范高现金价值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之后,又对高现金值产品监管规则进行了修订,给红极一时的高现金价值产品戴上了监管部门的“紧箍咒”。

  2016 年一季度退保率有所改善,一方面资本市场低迷所带来的投资收益下降对保险业产生一定影响,低利率环境之下,保险产品的相对收益率优势明显,降低了客户退保的动力;另一方面从保险公司自身产品销售来看,高现价产品得到规范,集中退保在减少,同时期缴产品增加也减少了潜在集中退保的压力。2016 年一季度4家上市险企合计退保支出787.6亿元,同比下滑28%。

  从本质上说,满期给付与退保增长是行业发展的必然结果,风险的发生具有客观必然性,而发展中的问题最终要靠发展去解决。

  应对退保风险措施

  为了应对退保金额增加带来的风险,险企采取了一些措施。

  缓解退保带来的现金流压力

  行业现金流承压风险来源于较为集中的满期给付和退保。保险公司为缓解满期给付与退保给行业带来的现金流压力,通常有以下三种做法:

  一是保证负债端有大量保费持续流入,且保费规模增速应原则上快于满期给付及退保增速,以快速增长的保费收入,有效缓解满期给付与退保给行业带来的现金流危机,即不断有新钱去还旧债。二是有大量的资本注入,股东能予以强大的资金支持。三是从更长远考虑来看,保险公司逐步改善保险产品结构,走出高度依赖“短钱长配”资产负债错配的循环,但需要保险公司有牺牲短期规模的决心。

  调整业务结构释放退保压力

  各寿险公司渐次调整银保渠道的业务,降低对银保渠道的依赖,发展团险和个险业务。如,2010年-2012年太保寿险推动个险渠道转型,2014年中国人寿推动个险渠道转型,2016年新华保险开始推动个险渠道转型。上市险企在保费销售方面的策略在逐步趋近,重个险重期缴基本上成为主导策略。

  加强对退保风险的预防

  行业市场竞争加剧,险企盈利下滑等逐渐成为行业发展过程中必须克服的困难和挑战。其中,做好对退保风险的预防,是险企的一项重要工作。尤其对非正常退保要做好防范及应对措施,更要关注群体性的非正常退保事件和风险,持续落实非正常退保与满期给付应急处理办法,是寿险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的工作之一。

  小贴士

  保单生效首年不适合退保

  现金价值是能退到多少保费的关键,它指被保险人要求解约或退保时,寿险公司应该发还的金额。大多数保单在背后都会附有现金价值表,以提示你在投保以后各年度所能退得的保费,现金价值往往小于保险人缴纳的保险费。保险专家称,个人长期寿险的保费由纯保费和附加保费两部分组成。其中纯保费用于承担保险责任(合同中约定的死亡、伤残、满期生存、年金等的给付),在投保人要求退保时,需要按年度扣除相应保费。而附加保费用于保险公司的各项开支。附加保费又分为保险公司管理费和寿险营销员佣金两部分。

  不同的险种,附加保费占总保费比例不同。即使同一险种,因交费年期不同等原因,附加保费占总保费的比例也有差别。一般来说,大多数险种的管理费占总保费的比例不超过10%,佣金(直接佣金和间接佣金之和)不超过总保费的5%。而在所扣除的费用中,最大的一块是保险公司的手续费。这笔费用远远大于消费者在其他消费活动中所付出的退费,保险公司在保险条款里有明确提示。

  对于某些保险公司的一些长期性寿险险种,第一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极少甚至为零,如果保户退保的话,有可能一分钱也拿不到,这时,退保手续费等于保户所交保险费;第二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为所交保险费20%左右,如果保户退保,保险公司将扣除保户所交保险费的80%作为退保手续费。

  在每一保单年度,各种手续费占当年保费的比例是不同的,但有一个大致的规律。通常,第一个保单年度里,手续费占当年保费的比例最大;以后从第2个保单年度到第5个保单年度,手续费比例递减;在第5个保单年度之后,则维持在一个较低的固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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