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节看保险:接种异常如何补偿?

时间:2016/11/28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作者:黄明明
  山东“问题疫苗”事件,像一针疫苗一样,已经深深地打在了人们的内心。

  山东“问题疫苗”事件始于今年的3月11日,山东济南的有关部门查获,山东一个原本在医院药剂科当科长的庞某,下海后非法经营人用疫苗,涉案价值5.7亿元人民币,而她经手的疫苗,全部未经冷藏就销往全国。警方查明,该案始于2011年,也就是说,“问题疫苗”延时5年方被发现。同时,警方估算,涉案疫苗恐有200万支,但具体数量已经无法统计。

  此案一经曝光,在社会上引起了剧烈的反响。尽管世界卫生组织多次回应疫苗事件,称此次疫苗事件与生产无关,问题出在疫苗的储存和分发上,不会产生毒性、不危险。但是,人们对于疫苗已经战战兢兢,警惕又防范。

  今年7月在深圳发布的《中国家长疫苗接种态度及行为大数据报告》显示,山东“问题疫苗”事件后,4月接种针次环比3月下降了15.59%,第二类疫苗环比下降31.89%,最高地区第二类疫苗环比下降达40%。《报告》称,近四成家长不知道事件中的“问题疫苗”是第一类还是第二类疫苗,超过四成的家长认为事件中的“问题疫苗”是有毒疫苗,且分不清楚失效疫苗和有毒疫苗的区别。

  此事与孩子相关,家长痛心,政府亦高度关注。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国家卫计委网站也披露,将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鼓励建立通过商业保险等形式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予以补偿的机制。

  这种机制在最近有了比较重大的进展。近日,全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工作推进会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会议推介了江苏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工作经验。

  自2015年开始,江苏省探索通过保险机制解决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推动建立基础保险与补充保险相结合的补偿体系。今年年初,江苏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联合出台文件,决定自2016年1月起将该省范围内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补偿机制由财政补偿转为保险补偿。此举标志着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

  江苏的这种探索是在疫苗事件曝光之前,而通过疫苗事件的发酵,面对人们为了躲避问题疫苗而不打疫苗的杯弓蛇影心理,这种保障的模式恰恰起到了定心丸的作用。

  从具体操作模式上看,江苏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基础保险由政府招标采购,确定中标保险公司,协助完成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保险期限内,因接种第一类疫苗发生异常反应者,可从保险公司获取政府规定的异常反应补偿费用。补充保险产品由保险公司自行开发设计,由疫苗受种者自愿、自费投保。投保者一旦发生异常反应,除基础保险补偿费外,还可获得更高额的补充保险补偿费。

  2016年度,江苏省第一类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基础保险的中标保险公司为江苏平安产险。1月~10月,该公司已受理申请补偿的案例27例,并已完成补偿25例。

  可以看到,好的产品创新或者服务创新,为的是解决一个民生的小问题。如果每一个保险产品都能够有这样的初衷,那总有一天,会派上大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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