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节看保险:金华一小步 保险一大步

时间:2017/1/11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作者:黄明明 王小韦
  近日,本报刊发的一则报道称,浙江金华对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进行改革,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文明确统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对于辖内持有居民身份者,在发生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时,不再区分城镇、农村户口。

  短短的一则新闻,蕴含了重大的意义,堪称为“金华样板”。这是落实国家社会治理户籍改革的具体表现,为户籍改革提供配套。很多地方也出台了户籍改革文件,但是在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中,仍然实行城镇、农村户口双重标准,继续上演“同命不同价”的悲剧,延续不公平。

  这一做法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诉累。统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对相关交通事故诉讼来说,在减少诉讼数量的基础上,降低了诉讼的时间成本和物化成本,节约了社会资源。金华的做法,不仅对宏观方面产生巨大的影响,也会对微观方面的保险经营产生影响。

  同时,这也将深刻影响到保险行业的经营发展。金华的做法,无疑会对行业产生积极的影响。首先来说,按照落实户籍改革的要求,会有更多地方的法院跟进相关改革。如果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后,认为条件成熟,可能会下发相关文件,统一全国范围内城乡机动车道路事故赔偿标准。

  其次有利于建设一元标准。最近,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很多地方已经进入实际操作阶段,有利于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社会保险。对社会治理的变化,保险业应当坚持一元的标准,不能说相应改革对自己有利就欢迎,对自己不利就抵触。

  从商车费改的大背景来审视,则又有彰显公平之作用。从2016年6月开始,新一轮商车费改全面启动,对于车险价格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地域、户籍差距,浮动与投保车辆历年出险、车型“零整比”等因素挂钩,所以赔偿实行统一的标准也符合公平原则。在综合上述视角的基础上,保险行业要坦然接受相关改革,要反思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从改革自身做起。金华的做法,对于车险经营的影响,短期看会提升综合成本,但是为改进车险经营提供了契机。

  未来车险经营领域竞争会进一步加剧,主要表现在:主体涌现,供应增加;资源减少,需求萎缩等。新车型、新能源汽车的出现,防范汽车交通事故风险的手段不变,仍然是车险。而随着人工智能在汽车领域的广泛应用,无人驾驶汽车将交通事故风险纳入产品质量问题看待,生产厂家承诺对于因为无人驾驶汽车责任的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这将彻底改变风险管控手段。在有的观点中,甚至预言无人驾驶汽车会是传统车险的终结者。综上分析,车险经营会呈现出进一步加剧的趋势。

  金华的做法对行业有诸多的启示,特别是在新的车险经营环境下,保险公司更要注重改革车险经营策略。

  按照保险行业自身的历史使命和监管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在重视承保的基础上,再去开展投资业务,而不是本末倒置。

  与经济管理体制转型相适应,车险价格市场化改革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改革过程中,会逐步扩大保险公司车险产品定价权,引导保险公司积累数据并根据数据进行客户风险细分,使车险产品的价格与风险越来越匹配。

  营销是车险经营的关键环节。现阶段,从报表数据显示,保险中介渠道实现的车险保费超过80%,中介渠道支付的佣金比例呈现上涨的趋势,局部市场佣金比例畸高,成为调节车险价格的“杠杆”。与产品改良相适应,车险销售也需要从貌似依靠中介销售,过渡到直接销售。为了规避保险监管规定“不得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承诺或者给予保险合同以外的其他利益”,个别机构甚至选择违规的手段,对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产生负面的影响。

  金华的做法,迈出了车险事故赔偿改革的一小步,但是对于车险经营会产生深远的影响,车险经营策略调整将迈出一大步,需要从理念、产品、营销等全流程进行改革、改造和改良。正确看,主动改,大者发挥整体保险行业的作用,小者保持个体保险公司的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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