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入安全装置 实行费率优惠——日本车险做法对我国商业车险改革的启示

时间:2018/3/2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作者:梅彦

  据来自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3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首次突破3亿辆,其中汽车达2亿辆;机动车驾驶人超3.64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3.2亿人。随着中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近五年年均增加1400万辆。

  伴随着汽车保有量的迅猛增长,为提高汽车的安全性能、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各大主机厂也纷纷在汽车的安全配置上做足了文章,以各种新型汽车安全装置的导入来获取消费者的认可。

  通常从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两方面可以将汽车的安全装置分为主动安全装置和被动安全装置。主动安全装置是指依靠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为避免交通事故发生而主动采取的装置。如防抱死制动系统、车距报警装置等等。而被动安全装置是指事故发生时,使乘员所受到的冲撞减少到最低程度而采取的装置。如防撞安全气囊、安全带、防冲击车身等等。

  那么在汽车安全装置不断导入的背景下,作为事故处理的关键方的保险公司应该如何应对呢?本人结合日本有关汽车安全装置导入后一些财产险公司所采取的措施,探讨今后有关商业车险的变化方向,希望对相关保险产品的开发同仁提供些许参考。

  日本汽车安全装置的类别及相应的保费优惠

  (一)ABS(制动防抱死系统)优惠

  防抱死系统是指在光滑路面进行紧急刹车,防止车轮抱死情况发生的系统,因为可以更好地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和操控性,通常具备此类装置的车辆被认为安全性更高,故车险保费也会给予一定优惠。

  对象车辆:具备防止侧滑的ABS设备车辆

  适用险种:对人对物赔偿保险(第三者责任险)、搭乘人员伤害保险(车上人员险)、车损险

  优惠系数:5%

  (二)安全气囊优惠

  安全气囊是安全带的辅助装置,在正面发生严重碰撞时,伴随安全气囊的瞬间打开,可以有效减少驾驶员或前排乘客的头面部撞击在方向盘或仪表盘的可能性。

  对象车辆:具备减轻碰撞损失安全装置的车辆

  适用险种:搭乘人员伤害保险(车上人员险)

  优惠系数:10%(具备双侧安全气囊可到15%)

  (三)防被盗装置优惠

  防被盗装置通常有发动机防盗锁止系统、GPS追踪装置、被盗报警装置等。因装备此类装置的车辆可以降低遭遇被盗的风险,保费也可因此给予相应的优惠。

  对象车辆:具备发动机防盗锁止系统的车辆

  适用险种:车辆保险

  优惠系数:5%

  (四)自动制动(减轻碰撞损失)优惠

  自动制动(减轻碰撞损失)是以毫米波雷达、红外线感应器、光学摄像头监视周围障碍物的情况,在必要时自动进行制动的系统。

  对象车辆:具备自动制动装置的车辆

  适用险种:对人对物赔偿保险(第三者责任险)、搭乘人员伤害保险(车上人员险)、车损险

  优惠系数:10%(多家保险公司已于2017年1月开始执行)

  上述各种针对车辆安全装置的保费折扣优惠并非保险公司所有的都在采用,即有采用部分的保险公司,也有完全不采用的公司。当然,有体现相应优惠的保险公司的车险产品将会更加受到消费者的青睐。

  安全装置的实际效果

  在众多汽车安全装置当中,对于减少车辆损失起到关键作用的莫过于具备自动制动系统(在一些品牌中亦被称作“驾驶辅助系统”)的车辆。目前各大主机厂也竞相推出类似的安全系统。某日系进口车品牌更是通过安装在车内前方的立体摄像头监视前方状况,立体识别障碍物,有碰撞危险时会提醒驾驶员注意。如果没有主动躲避操作系统将会进行制动,自动减速或停止。除此之外,此自动制动系统还实现了全车速自适应巡航控制、车道保持辅助、防止起步停车误操作等功能。

  该厂家对2010年到2014年在日本销售的该品牌汽车的人身事故件数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搭载有自动制动系统的车辆较没有搭载的车辆,平均每万台件数当中,车与车之间的追尾事故减少了约8成,对步行人员的事故减少了约5成,调查对象整体减少了约6成。

  此调查是根据日本公益财团法人—交通事故综合分析中心(ITARDA)的数据独立计算得到的。此数据在2010年-2014年日本销售的该汽车中,对可搭载车型(搭载车246,139台,非搭载车48,085台)的人身事故按照各种事故状况进行了分类。

  搭载车在日本国土交通省及独立行政法人—机动车事故对策机构(NASVA)实施的预防安全性能评价中,所有车型均获得了最高等级JNCAP“先进安全车(ASV+)”,此调查结果也为如此之高的评价提供了佐证。

  从以上实际统计数据可以看到,有搭载此安全装置的车辆无疑会更大程度减少车辆事故中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若保险公司承保车辆中更多的是此类低事故率车辆,赔付率也必将得到极大改善,承保利润也会相应地显著增加。

  对我国商业车险改革的思考和建议

  (一)车辆安全性研究有助于促进惠优产品开发

  去年7月,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与中保研汽车技术研究院在重庆共同发布了中国保险汽车安全指数测试评价规程。这标志着我国车险行业对承保汽车进行车型风险特征研究工作正式启动,行业市场化改革正在逐步走向深入。9月,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指导、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和中保研汽车技术研究院在京联合召开了“2017汽车保险与汽车安全技术国际研讨会”。此次研讨会旨在为加速保险行业与汽车产业的相互融合、促进商业车险可持续发展、提升中国汽车安全技术水平。

  通过这些高端会议的举办,在对“汽车安全指数”的研究当中有关车辆的安全性以及具备安全装置车辆的防止事故发生的有效性、减损有效性方面都受到了重点关注。随着“汽车安全指数”工作的开展,一方面可以引导汽车消费文化,促进整个汽车产业的优化和升级,推动汽车制造商不断优化提升汽车安全水平;另一方面对于保险业来说也可以积累车型风险的相关数据,进而为厘定车险费率提供重要的参考。

  (二)推动车型保险定价的技术革新,促进行业的市场化

  目前有关车险产品的条款及费率均使用的是保监会统一设定的内容。随着监管的逐步放开,对于装载汽车安全装置具备更高安全性的因素势必也将纳入保费制定机制,推动车型保险定价的技术革新,促进行业的市场化。经营车险业务的相关保险公司可与汽车研究机构和相关测试机构展开合作,对各类主要车型及早积累更多安全性能方面的数据无疑会为保险产品的定价提供更多的支持。同时,保险公司也可以从交通事故当中的事故形态、事故车辆的损伤程度等入手分析车辆的安全装置在其中发挥的实际减损效果,准确评估其在避免或减轻事故损失所带来的价值,使之在车险保费的设定上得到更多体现。再有,可密切注视车市的最新动态,与各类主机厂保持有效沟通,对在安全性能方面表现优异的车型提前纳入视野,尽早做好推出相关专属商品的铺垫工作。

  在此,我们不妨借鉴日本等成熟保险市场的经验,进行此类专属优惠车险商品的开发。短期来看可能会减少保险公司的车险保费收入,但从长远来看,这项工作不仅是必需的而且是符合时代发展方向的。这不仅可以进一步提升保险消费者的满意度和体验水平,增加其对于保险公司的忠诚度。同时对于促进具备安全装置车辆的普及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发挥了保险对于社会管理应有的职能。

  商业车险改革的脚步不断迈进,相关独具特色和优势的车险商品的开发也逐步提上了议事日程,保险公司只有针对这种变化做出相应的革新才能更好地适应这个市场,获得更加长足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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