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扩大开放有利于金融人才回流

时间:2018/5/29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作者:李婧

  21世纪经济报道 李致鸿

  “哪里存在金融的不确定性,哪里就有精算师的判断与价值”。5月下旬,英国精算师协会(IFoA)主席威尔林(Colin Wilson)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专访时强调。

  对于中国进一步开放金融领域,威尔林表示称赞。不过,他也指出,在实践过程中,外资保险公司会在文化理念、管理风格、机构拓展和代理人招募等方面存在一定挑战。

  据威尔林介绍,英国保险公司已不再雇佣保险代理人销售产品,而是采用网络直销(简单的保障型产品)或是独立财务顾问(储蓄和投资型产品)。目前,英国监管体系为双峰体系,金融审慎监管(PRA)和金融行为监管(FCA),另设养老金的监管(tPR)。如果金融机构违规,将会付出昂贵的代价。

  开放有利于金融人才回流

  《21世纪》:在保险业一系列对外开放政策中,“人身险公司外资持股比例的上限放宽到51%,三年以后不再设限”最受瞩目。如何看待这一政策的影响?外资保险公司存在哪些机遇和挑战?

  威尔林:这对外资保险公司无疑是利好消息。中国保险深度相较英美等发展成熟的市场而言,依然存在一定差距,中国保险市场规模和潜力巨大。过去十年,中国保费平均增长16%,而保险深度4.4%;与之对比,2014年,英国保险深度10.4%,美国为7.3%。中国在这一时间点进一步扩大开放,是十分正面和积极的决策走向,能够进一步鼓励创新。

  当然,外资保险公司也可能面临一些挑战。外资保险公司可以充分整合双方在领域、经验以及资源的优势,但是由于不同文化与理念的差异,如何合作和磨合是十分关键的一环。

  具体而言,持股比例上限放宽的确是对外资保险公司的政策鼓励,但是如果双方意见明显相左,仍将存在问题。因此1%的改变,效果有待观望。

  当然,3年之后不再设限,外资保险公司虽将拥有更多自主权,但可能面临缺乏本地化资源难题,比如保险代理人,这些影响因素也需考虑在内。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进一步扩大开放有利于人才回流。对于在英国学习精算、从事精算工作的中国人而言,既熟悉外资保险公司运营,也了解中国保险市场,这是回国工作的有利契机。英国精算师协会将鼓励在海外的英国精算师协会会员,为中国保险市场发展做出贡献。

  《21世纪》:如何评价过去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的发展情况?一家保险公司在市场发展的关键要素有哪些?

  威尔林:对于任何国家的合资企业而言,都难以100%按照预期有效运转,具体表现在双方文化、管理风格、机构拓展和代理人招募等方面。美亚保险有限公司(AIG)在中国的发展属于成功案例,其去年利润虽然进入了前10名,但保费收入并未进入全国前20名。

  对于一家保险公司而言,产品、销售、风险管理与偿付能力是三大不可或缺的要素。以英国为例,在产品上,英国已不再销售保证投资回报率的保险产品;在销售上,几十年前,英国保险公司也曾雇佣保险代理人销售保险产品,不过现在,简单型保障性产品采用网络直销,稍微复杂的产品,比如分红险,则通过独立财务顾问进行销售,代理费用透明,消费者可以选择自付代理费或是保险公司支付代理费;在风险与偿付能力管理上,所有欧洲保险公司必须满足欧洲偿二代要求,这一监管体系已经发展20余年,对产品设计等有直接影响。

  中国对上述三项要素有着不同的要求,外资保险公司在进入中国后必须进行适应和调整。

  《21世纪》:上面提及“独立财务顾问”,而在这次保险业一系列对外开放政策中也涉及到保险中介机构。英国的独立财务顾问如何运作?

  威尔林:当英国的消费者不知道自己应该选择哪类产品时,会向独立财务顾问寻求帮助,后者必须对消费者提供最合适的咨询建议和产品,并告知客户购买不同产品时,独立财务顾问将获得多少代理费。这一过程的信息都要求保持透明。

  独立财务顾问受到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的监管,并且政府也会定期回顾其收费方式和执业行为是否合适。2013年生效的英国零售分销评估法规,从盈利模式、经营性质、产品范围、从业资格等方面,对包括独立理财顾问在内的零售投资顾问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规范。目前,英国政府正在建议,对独立财务顾问的服务征收统一的佣金。

  不过,独立财务顾问服务存在一些问题。一般而言,中高收入人群才能负担得起这一咨询费用。为了应对这一问题,英国正在尝试推出人工智能保险咨询。中国在人工智能的发展上,尤为值得英国学习。

  销售误导将受到重罚

  《21世纪》:能否举例说明中英两国保险市场的异同?

  威尔林:几乎所有英国保险公司都已上市,而中国目前只有4家,上市意味着需要遵循信息公开要求。

  在中国,目前仍有超过数百万的保险代理人在为保险公司效力。英国不再采用代理人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直接雇佣代理人,人力成本过高;二是采用独立财务顾问的形式,能更好地满足监管要求,帮助消费者获得更适合自己的产品。

  英国销售的保险产品以养老金为主,而中国的投资和储蓄型产品更多;英国没有万能型产品,已不再销售保证投资回报率的保险产品。

  英国养老金有税收鼓励政策;对一些保障型产品,比如寿险和医疗险,一些英国雇主需要按照规定为雇员购买;当在英国购房时,需要抵押证明,根据法律规定必须持有寿险,因此英国的一些保障型产品有主动买入的需求,而不需要推销。

  《21世纪》:如果英国保险公司有违规操作,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威尔林:坦率地说,金融机构违规将会受到非常严重的处罚,我在此列举两个案例。

  一是养老金误导销售:上世纪90年代,一些保险公司的销售误导了保单持有人,让他们把保证退休金(DB)转到非保证(DC)产品。后来,受资本市场波动影响,投资大幅亏损,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保险公司受到处罚并仍需履约,即补偿消费者损失(约几百亿英镑),业界为此不得不雇佣大量精算师来计算应赔付的损失。

  二是信用卡的支付保护保险(Payment Protection Insurance)误导销售:这是一种为借款人一旦因疾病或失业无法继续偿还信用卡卡债而提供支付保障的保险,但平均保费却是所提供保障的10倍,因此没有履行保险的实质。从1990年以来的20年里,这一产品大约出售了4500万份,也是金融领域受到投诉最多的产品。据悉,各大银行已为误导销售付款保障保险拨备了巨额赔偿金。

  《21世纪》:此前不久,中国银保监会挂牌,原银监会和保监会正式合并。目前,英国金融监管体系是怎样的构架?

  威尔林:在 2008年金融危机后,英国设有双峰金融监管机构。一是金融审慎监管局(PRA),属于英格兰银行的一部分,同时监管银行和保险业。PRA工作目标有二:促进所监管公司的正常运转;对于保险公司而言,确保保单持有人得到权益保障。

  二是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工作职责有三:保护消费者,维护市场健全诚信,促进良性竞争。与PRA一样,FCA也监管银行和保险业。另单独设养老金监管部(tPR),维护养老金工作。

  《21世纪》:如何看待金融科技在保险领域的运用?英国有哪些实践?

  威尔林:在这一领域,中国走在英国的前面,我们可以从中国市场学到很多。不过,金融科技的发展也伴随着风险,并且需要做好数据保护工作。欧洲最近已经开始实施《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规定如何运用所得数据。

  金融科技为保险业和其他金融行业带来创新浪潮,变革了人们接触保险的方式。现在,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全新的科技平台、计算应用程序以及全新的理念接触消费者,并且和消费者互动,促进个性化和定制化的产品、服务出现。

  值得一提的是,大量的数据必须通过合理建模和分析才能获得有效使用,而精算师恰恰具备出色的建模和分析能力,所以大数据不仅仅会给精算师带来挑战,更多的是机遇,促使精算师在更广阔的领域发挥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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