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和:现代保险的“交”与“易”

时间:2018/7/3     来源:和讯保险     作者:王和

  交易,也称贸易、交换,是买卖双方对有价物品和服务进行互通有无的行为,可以是以货币为交易媒介的一种过程,也可以是以物易物的一种形式。

  交易,包含“交”与“易”。交,是交互,交集,或是撮合。易,是交换、交替,或是易物。首先,“交”是交易的前提,没有“交”,“易”就无从谈起。但关键是如何“交”,因此,“交”更多是实现的属性;其次,“易”是交易的目的,但关键是“易”什么,怎么“易”。因此,“易”更多是诉求的属性。

  原始的交易,大多是以货易货,需要面对面,因此,有形的市场就是必要的设施。随着社会的发展,以货币为代表的交易媒介出现,从根本上改变了交易形式,提高了效率,促进了生产和生活,促进了人类的文明与进步。信息科技的发展,尤其是互联网的出现,大幅度提高交易的效率,创造了可能,进一步推动交易形态的升级,逐渐演化为信息交易,并衍生出多姿多彩的交易形态,也包括虚拟形态。

  保险的本质是社会风险基金的管理,是基于大数法则,通过个体风险基金的集合,实现损失的社会化分散与分摊,以均衡并稳定个体的负担。现代保险的本质是利用市场和商品机制,运用风险识别和精算技术,实现基于个体风险评估基础上的互助共济,因此,数的集合是保险存在的前提和关键。

  在市场条件下,保险交易中“交”的本质是实现“集合”,继而实现基于集合的“交互”,关键指标是效率与可能。保险交易中“易”的本质是实现“融合”,不仅是转移,更是“消融”,保险交易“交融”的不仅有风险基金,更有互助精神和人文关怀。

  “交”

  传统保险交易的“交”是以一种有形市场出现的,英国伦敦的劳合社就是一个典型。一直以来,保险交易的“交”体现为保险市场营销,无论是门店销售,还是保险经纪人,或是保险营销员,均是服务和实现保险交易的“交”。这种“交”存在两个突出特征,一是投保人是相对被动的,这种被动不仅体现在交易形式,更体现为投保人的投保意愿和保险意识。这既是销售误导的“土壤”,也是“被误导”的原因,还是保险纠纷的“根”。二是保险营销成本,包括渠道费用相对较高。近年来,保险业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营销成本居高不下,其中不仅有保险营销的佣金制度问题,更有银行和4S店等渠道部门“漫天要价”的问题。这一切,不仅让保险业自身不堪重负,面临“被违规”,且有苦难言,更让社会对这种经营模式,乃至保险行业提出质疑。

  科技,特别是互联网,打破了人们对时空的认知和利用,继而给保险交易的“交”带来了一场颠覆性的革命。首先,它大幅度提高了传统保险营销的效率,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应用,改变了传统的“人工作业”模式,保险营销人员通过远程和移动作业的方式,能够大幅度提高效率,降低了“交”的成本。其次,互联网,特别是电子商务和网络营销,搭建了虚拟的保险市场与交易平台,实现了信息的对称,投保人可以利用这种平台化的交易环境,自主、便捷和高效地完成保险交易的“交”。这不仅提高了效率,更使“明明白白买保险”成为可能,激发了投保人的保险意识和投保意愿。

  面向未来,基于互联网的交易平台,配合智能手机终端的普及和应用,不仅将进一步提高保险交易“交”的效率,更创造出无限可能。这种可能,主要体现在碎片化、场景化和个性化方面,不仅能够很好地解决不充分问题,还能够激发消费者的保险新需求,更重要的是平台化交易模式,让消费者真正回归“中心”,成为了自己的“主人”。在这种模式下,消费者成为“交”的主导者和选择者,改变的不仅是形式与效率,更改变了逻辑、语境与主语。

  就传统保险企业而言,认识到科技改变“交”的环境这一“时务”是前提,更重要的是主动和自觉地“逊位”。要做到这一点并非易事,它需要一种对规律的敬畏,更需要一种发自内心的,基于自我否定的觉悟。这种觉悟的本质内涵是从抽象地喊“以客户为中心”到从根本上理解“客户是衣食父母”,更理解保险存在的基础逻辑和根本智慧是“成人达己”。因此,面向未来,经营管理的关键不是如何KYC(了解你的客户)而是CKY(让客户了解你),从实现和促成“交”到为“交”创造和提供更多的可能。

  “易”

  保险交易的根本目的是实现“易”,前提是回答:为什么“易”,“易”什么和怎么“易”。就保险业而言,“易”的目的肯定不是简单和直接地追求“股东价值最大化”。大数法则决定了保险的“社会性”是与生俱来的,保险的“公益性”也是不言而喻的,因此,保险是一个不能简单地“在商言商”的行业,保险“易”的目的是为投保人提供一种服务,为社会创造福祉,这是保险的“根”,更是保险的“魂”。因此,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行业均不能忘记这个“本”,因为,离开了“本”,“道”就无从谈起,没有了“道”,就不可能走得更远。

  保险“易”的本质是交换一种风险,一种“不确定性”。在大数法则的逻辑下,这种“易”能够变“不确定”为“确定”,并稳定预期,安宁心理,福祉社会。从个体上看,这种“易”是一种转移,但从根本上讲,“易”的本质是基于“池”的消融,这也是保险有别于其他金融业态的关键点。因此,保险经营不能有侥幸的心理,不能玩“击鼓传花”的游戏,更不能铤而走险,保险最大价值和意义就在于通过根本性的“消化”,实现确定、稳定、踏实和安宁。保险业要理解“安天下者,先安自己”,行业如果没有一颗平常和平静的心,总是以一种亢奋的状态示人,总是让人感觉是唯利是图,又何谈“成熟”,又如何更好地承担起消费者和社会的“托付”。

  科技,特别是大数据,带来的最大改变是认知科学,包括了预测科学。风险,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信息不对称。互联网时代,带来的最大变化是改变了这种“不对称”,继而改变了人们对风险的认知,也为风险管理提供了新可能。如果是保险“易”的是风险,是不确定性,那么,当这个对象被科技改变,甚至重塑之后,保险“易”什么,怎么“易”,都是行业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一方面是旧的风险化解了,新的风险又产生了,因此,需要关注新风险;另一方面是“获得损失补偿”肯定不是买保险的全部和根本目的,那么,买保险的“出发”是什么?回到“起点”,也许是保险觉悟并实现“再存在”思想和文化基础。

  传统互助的“易”,其分摊方式是简单的平均。现代保险则是通过精算技术,对个体和类别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并以保险产品和价格的方式,在不同个体之间实现风险交易和损失分摊,同时,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尤其是数据可能与计算可能迭代,为更加精细化的定价和分摊提供了可能。但任何事情都有个“过犹不及”的问题,保险更是这样。精准定价固然重要,但如简单地推崇“一人一价”,就值得商榷,因为,保险的“根”是互助,保险“易”所包含的不仅仅是风险,在其背后还有人的理性,更有人的友爱。离开了这一切,再精准的定价也会显得“黯然失色”,甚至是“事与愿违”,势必与保险的初衷和意义渐行渐远。

  传统保险的“易”,是建立在静态的“等量管理”思维基础上,即依据社会的历史总损失作为精算和定价依据,并在被保险人之间进行“二次分配”。这种“易”是基于价值的静态管理,而非价值的动态创造。科技的发展,特别是互联网、物联网、车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等领域的发展,给了保险的“易”以全新的想象空间。利用新技术,一方面能够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为风险管理提供技术手段和支持,另一方面通过实时干预和有效激励,能够调动风险主体自我管理的积极性,实现对风险的动态管理,继而实现风险的“减量管理”,为社会创造福祉。

  就现代保险市场而言,特别是保险企业的视角看,保险交易的本质是风险资本,即投资者通过资本的投入,形成承保能力,并为社会化的风险基金管理提供融资服务。保险交易的本质是通过投资资本与承保能力的交易,获得投资回报。在这种交易过程中,面临保险行业和企业的交易效率问题,投资者关心的是资本利用的经济效率,即投资回报,社会,特别是监管部门关心的是安全效率,即偿付能力。面向未来,如何提高和平衡企业、行业和社会的效率,特别是社会的总效率,是一个值得思考和探索的问题。保险,乃至金融的未来是建立在一个新的开放资源、开放标准和开放治理的基础上,而基于“流动性”管理的偿付能力交易,或许是未来保险交易的更高级形态,而保险交易所则是这种新业态的基础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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