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小微企业 发展普惠金融为今年工作重点——三部门谈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时间:2019/1/16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作者:李梦溪

  1月15日,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朱鹤新围绕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等相关情况进行介绍,其中,支持小微企业和普惠金融发展仍为各部门所关注的落实重点。

  围绕支持普惠金融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各部门均对2018年开展的工作及2019年采取的相关措施进行介绍和解读。

  连维良表示,发展改革委要务实推动宏观政策落实,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着力解决好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许宏才重点介绍了2018年出台的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例如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提高至1000万元。此外,财政部还将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对激发市场活力、降低企业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据了解,全年减税降费规模约1.3万亿元。

  许宏才表示,2019年还要有更大规模的减税和更为明显的降费,其中之一是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此项政策已在1月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后对外发布,其主要内容有:

  第一,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月销售额由3万元调整到10万元,即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不用再交纳增值税。

  第二,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并加大优惠力度。放宽条件后,有更多的企业会被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我们根据有关数据进行了测算,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户数1798万户,占全部纳税企业的比重超过95%,其中,民营企业占98%。”许宏才说,在税率优惠方面,按应纳税所得额不同,分别采用所得税优惠税率,其中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税率是5%,低于标准税率20个百分点;应纳税所得额是100万-300万元之间的,税率是10%,低于标准税率15个百分点。

  第三,对小规模纳税人交纳的部分地方税种,可以实行减半征收,即允许各地按程序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以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第四,扩展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适用范围,也就是说,如果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向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投资额的70%可以拿来抵免应纳税所得额。此外,把初创科技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进一步扩展到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的初创科技型企业。

  朱鹤新介绍,人民银行2018年在结构上加大定向调控、精准滴灌力度,调整宏观审慎评估(MPA)政策参数,扩大金融机构广义信贷增长空间,增设考察支持民营、小微企业融资和债转股工作的专项指标,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2018年前11个月,普惠口径小微贷款同比增长17.1%,小微贷款授信户数较上年末增长28%;2018年11月-12月,民营企业发债规模同比增长70%。

  “要把政策的合力、向心力传导给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朱鹤新表示,下一步,人民银行要继续落实好稳健的货币政策,把逆周期的调节做好;督促商业银行加大主动投放力度,充分发挥内部机制作用,更好实现对企业愿意放、能放贷、会放贷;用好债券、信贷和股权三支箭,探索落实股权计划;要推动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作用,推动补偿机制、分担机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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