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再上台阶

时间:2019/1/23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作者:黄明明

  车险诉讼案件90%以上涉及人伤,伤残等涉保司法鉴定是保险理赔的重要依据。当前,涉保司法鉴定市场存在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规范涉保司法鉴定,能够有效促进矛盾纠纷快速解决。

  安徽是在规范涉保司法鉴定方面着手较早的地区之一。2014年10月,安徽保险监管机关与安徽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做好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的意见》,共同规范涉保司法鉴定市场,旨在不断提高涉保司法鉴定质量和保险理赔服务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共同树立司法鉴定行业和保险行业的社会公信力。

  文件印发后,,2015年,安徽保险监管部门、安徽省司法厅组成调研组赴淮南、六安、滁州三市就文件执行情况开展调研,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安徽保险监管部门专门下发文件对联合发文的各项内容进一步细化,并提出针对性举措,确保联合发文的精神得到贯彻落实。

  2018年8月6日,合肥市司法鉴定协会召开了涉保司法鉴定工作推进会。会上,对《贯彻落实<安徽保监局 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意见>的方案》进行了再宣传、再解读,提出相关工作要求,让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对涉保司法鉴定通知到场工作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化解矛盾、减少投诉,努力打造司法鉴定执业良好环境。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的沟通和交流,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保险行业理赔服务水平,保险行业与司法鉴定两个行业进行深入的沟通交流成为普遍趋势。

  如2018年2月1日,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在成都召开涉保司法鉴定培训座谈会。在本次会议上,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周虎介绍了省协会2017年涉保司法鉴定工作开展情况,希望下一步在涉保司法鉴定领域与省司法厅、司法鉴定协会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合作。

  再如2018年11月,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与省司法鉴定协会召开合作交流会,双方就加强行业沟通、搭建合作机制、营造公平公正的理赔司法环境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福建省司法鉴定协会会长李军表示,加强双方行业互通、交流、合作对双方行业至关重要,希望借助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搭建的交流平台,探讨建立良好有效的合作机制,共同促进双方行业的良性发展。

  通过培训,增进了对司法鉴定相关知识的了解,提升了保险公司会员单位司法鉴定水平,建立起行业间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必将有力推动两个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如何规范涉保司法鉴定工作达成共识,形成协作机制?江西省保险行业协会与江西省司法厅司法鉴定局多次沟通、反复协商,对《关于规范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的意见草案》进行反复磋商,最后江西省保险行业协会与江西省司法鉴定协会联合下发,文件对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做了相关要求。此次联合发文,对规范涉保司法鉴定的委托受理、涉保司法鉴定执业活动及规范保险公司参与涉保司法鉴定工作等都做出详细说明,并进一步完善了涉保司法鉴定沟通协作机制。

  保险行业对司法鉴定行业评价机制的建立,是一次创新举措。2018年底,浙江省温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召开财产险理赔专业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温州市涉保法医鉴定机构保险满意度评价办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评价办法,在温保险机构每季度对辖内涉保法医鉴定机构的服务工作开展一次满意度评价,评价范围覆盖车险、意外险、健康险、责任险等事故中涉及人体损伤和死亡的所有司法鉴定案件。

  既要引导司法鉴定合规发展,也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以此打击车险“人伤黄牛”等涉及保险司法鉴定的违法违规行为便提上日程。

  近年来,涉保司法鉴定案件呈逐年增多趋势,涉案赔款金额总量巨大。涉保司法鉴定已成为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保险理赔和反欺诈工作也越来越倚重司法鉴定意见。在此背景下,上海建立和完善司法监管部门与保险监管部门良好的合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司法鉴定活动,做好保险理赔工作,联手打击各类保险欺诈违法犯罪行为意义重大。

  2018年7月12日,上海保险监管部门与上海市司法局共同签署《关于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交流合作协议》,联手打击车险“人伤黄牛”等涉及保险司法鉴定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加强与地方司法部门的协同作战,上海已逐步建立起事前预防、事中遏制、事后打击的反保险欺诈风险管控体系。

  规范司法鉴定行为,弘扬正能量,打击不法行为,是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必然举措。在2019年,这两个行业的沟通与合作将继续深化,推动两大行业的合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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