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系A3型保险欺诈案件分析和解构

时间:2019/7/19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作者:王小韦 胡刚 黄明明

  车险系A3型保险欺诈案件,是指发生在车险领域内,以随机的车辆为道具、实际驾驶人存在饮酒或者无驾照而肇事、临时起意串通家人或者友人“顶包”冒充驾驶人、目的在于保值止损的保险欺诈案件。分门别类研究车险系A3型保险欺诈案件,目的在于深刻分析该类欺诈案件的具体特征,有利于采取针对性侦破措施和预防措施,切实提高保险公司经营能力。

  特点:临时起意、车祸较小、保值止损

  本文研究案例和参照案例均源于《中国保险报》的公开报道:案例一源于题为《警保联动 破获醉驾落水大案》;案例二源于题为《酒驾肇事 顶包骗赔受处罚》;案例三源于题为《酒驾肇事 难逃法眼》;案例四源于题为《酒驾肇事判赔270多万元》;案例五源于题为《过户车酒驾撞死人案获法院支持》;案例六源于题为《醉驾致人伤残三者险免赔》;案例七源于题为《判定酒驾 无关隔夜》;案例八源于题为《酒后还竞速 出事又担责》;案例九源于题为《将车借给醉驾朋友开,车主也担责》;案例十源于题为《支持商业险拒赔“酒驾”事故,法官叮嘱:守法、守则》。上述前3个研究类案例和后7个参照类案件,是笔者从大量案例中精选出来的典型案例,基本上涵盖了车险系A3型保险欺诈案件的所有情形,足以用来归纳提炼该类型保险欺诈案件基本特征。

  基于笔者对保险欺诈“四系八型”分类研究成果,以上述10个案例为素材,从实施保险欺诈作案动机、车祸后果严重程度、诈骗价值取向等3个维度,对车险系A3型保险欺诈案件进行研究。

  临时起意。案例一中,真实车主酒后驾车坠河,临时邀请朋友“顶包”冒充驾驶人,马脚露在车主、顶包者、乘员表述不一致;案例二中,车主酒后肇事、邀请朋友“顶包”冒充,马脚露在车主、顶包者表述不一致,看到警方调取的沿途监控资料,顶包者自首、车主归案;案例三中,丈夫酒后发生单方事故,临时找妻子“顶包”冒充驾驶人,马脚露在丈夫、妻子表述不一致,警方调取沿途监控,丈夫、妻子均承认酒驾骗赔事实。经比对,车险系欺诈案件中,从作案动机维度分析,A3型案件作案动机基于临时起意、事后萌念,与A1型“蛇吞象”式、A2型“蚕食式”蓄谋已久截然不同;与A4型户籍差异诈骗具有高度雷同性。

  车祸较小。案例一中,车辆坠河,驾驶员无碍;案例二中,肇事车撞上对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母女);案例三中,发生单方事故,造成车损(约1万元)。正是因为车祸后果较轻,真实驾驶员才可能邀请到合适顶包者,一名合格的顶包人也不是轻松可以找到。从酒驾、醉驾导致车祸后果看,案例四中,肇事者构成醉驾,导致两名受害人分别构成一级伤残,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案例五中,肇事者酒驾导致行人死亡;案例六中,导致行人九级伤残;案例七中,肇事者构成醉驾(体内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62.2毫克);案例八中,酒后竞速导致连环车祸;案例九中,肇事者构成醉驾(体内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5.3毫克);案例十中,肇事者酒驾当场撞亡时年68岁的行人(其妻时年65岁、母亲时年86岁),引发了连环诉讼。经比对,前3个事故后果严重程度轻于后7个事故后果,使得有可能邀请到顶包人。

  保值止损。在车险保险系诈骗案中,从通过诈骗行为与财富增减关系上看,A3型酒驾等顶包型欺诈案件目的在于保持现有财富保值、减少损失,与A1型“蛇吞象式”、A2型“蚕食式”、A4型户籍套利式目的在通过制造貌似保险欺诈骗取保险理赔款、增加财富具有显著区别。

  对策:德育、法治、经济

  车险系A3型保险欺诈案件,表面上是一个保险欺诈问题,深层次与驾驶员对酒驾行为的认识水平、相关部门管理要求严厉宽松程度有关。所以,遏制和预防车险系A3型保险欺诈案件,还要从德育、法治和经济3个方面进行综合施策,从源头上断绝个别人酒驾侥幸心理和念想。

  加强德育训练,培养守法意识。车险系A3型保险欺诈案件肇事者,在车险诈骗案件中,因为是随机发生车祸在先、实施诈骗在后,与蓄谋已久的A1型、A2型诈骗者相比,主观恶性显然较小。所以,建议在驾校培训、证照年检等环节中,突出酒驾肇事案例的培训内容,督促驾驶人员在内心中培植守法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遵守驾驶技术规范、遵守驾驶道德规范,主动做到安全驾驶。

  加强惩处力度,培养守法意识。车险系A3型保险欺诈案件中,存在酒驾情节的真实驾驶员和前来顶包者都会受到法律制裁,轻则受到行政处罚,重者受到刑事处罚。案例二中,顶包者涉嫌作伪证被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实际驾驶员涉嫌肇事逃逸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案例三中,顶包者和实际驾驶员因涉嫌保险欺诈被立案调查。所以,建议对认定为酒驾、醉驾肇事者处以更加严厉的处罚,通过严惩督促其树立守法意识。

  加强惩戒力度,培养守法意识。车险系A3型保险欺诈案件中,涉及交强险理赔事项,保险公司在赔付之后,可以向肇事者进行追偿;涉及商业险,绝大多数都会拒赔。为了配合打击保险欺诈行为,建议尽快建立健全完善保险行业非诚信客户惩戒制度,对被依法认定为非诚信客户(包括顶包者)进行保费上浮制度,以商业保险合同为载体,培养正常的保险消费意识,与上述道德教化、法律严惩等手段相结合,培养遵守道交法律法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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