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央行回应市场关切 LPR改革的关键词是市场化

时间:2019/8/21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作者:李林鸾

  上周末,央行发布公告称,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提高利率传导效率,推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决定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经过几天时间的发酵与猜想,LPR新机制将给市场和参与主体带来怎样的影响,成为市场高度关注且热烈讨论的话题。

  8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出席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了降低实际利率水平有关政策情况,并对市场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

  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根据改革完善后的LPR形成机制内容,简单对比利率传导的路径可发现,原先为“贷款基准利率—贷款利率”,现在则为“MLF利率—LPR—贷款利率”。新路径中,货币市场利率向贷款利率传导的渠道更为顺畅,有利于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而这也是此次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

  数据显示,在监管部门的监督引导下,上半年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为6.82%,比2018年全年平均利率水平下降0.58个百分点,同时通过减免相关费用使企业融资成本下降了0.57个百分点。两者合计,小微企业融资综合成本下降超过1个百分点,阶段性地完成了“年内降低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1个百分点”的目标。

  而在新的利率形成机制下,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或将进一步降低。

  “新的利率形成机制对今后促进市场化配置资源、更真实地反映贷款市场利率的水平、提高银行利率定价自主性和灵活性、疏通货币信贷政策的传导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周亮表示,“我们预判,在当前形势下,LPR的实行有利于降低企业特别是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同时会有利于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的信贷增长。至于具体的量是多少要看市场行为,还有企业对资金真实有效的需求是多少,要在市场中达成贷款的协议。”

  周亮强调,在LPR新机制实施过程中要注意3个方面。首先,采用LPR对银行内部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银行必须抓紧练好内功,按照新公布的机制,LPR是按照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加点形成,而加点取决于银行的业务模式、资金成本,对市场供求以及客户风险溢价的研判,银行自身的能力要提升。因此,银行要持续加强信贷业务的精细化管理,尽快完善信息系统和规范合同文本,切实提升市场化定价能力。同时,要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妥善处理好存量与增量的关系,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和信用风险、利率风险的防控。

  “说到底,市场化的改革应该倒逼银行更好地练内功,转变发展方式,从重速度和规模的扩张转向重效益和质量的内涵式增长,对银行业走上高质量发展之路会起到催化剂和助推器的作用。”周亮说。

  同时,银行要持续改善信贷服务质量。周亮要求,银行要以此次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推动贷款方式的变革,要创新各种信贷模式,特别是要规范和优化信贷的标准、流程,注重审核第一还款的来源,减少对抵质押品的过度依赖,逐步提高信用贷款的比重,加强中长期贷款产品的研发,加强供应链金融的创新,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

  此外,金融管理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个别银行协同设定贷款利率的隐性下限。“我们将对那些妨碍改革、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维持金融市场的健康,保持金融生态良好环境。”周亮强调。

  的确,利率市场化改革只是实现缓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一个举措。正如刘国强所说:“我们不指望‘一招鲜、吃遍天’。下阶段将发挥政策合力,综合采取多种措施,切实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缓解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

  提升银行自主定价能力

  会上,在被问及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是否会对银行息差造成影响时,刘国强表示,可能短期内银行息差会下降,会影响银行的利润,这么推算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从长期看,银行是服务业,银行是依托实体经济的,如果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下降了,银行的服务对象就增加了,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下降了、发展好转了,银行不良率就会下来,信贷质量就会提高。“这是我们希望出现的金融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健康发展,从长期来看都是利好。”刘国强说。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也表示,短期内贷款利率下降可能会对银行的息差、盈利有一定的影响。但就存款利率而言,存款基准利率是保留的,而且将在未来较长时间内保留,央行也将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加强对存款利率的自律管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稳住银行负债端的成本,为银行可持续发展营造有利的条件。

  因此,在孙国峰看来,就短期而言,LPR新机制实行的影响是不确定的。从中长期来看,银行贷款自主定价能力提升有利于银行可持续健康发展,对银行是有利的。“改革的关键词是市场化,市场化的含义在于提高银行自主定价能力。银行的贷款自主定价能力提升以后,综合竞争力提升,有利于银行长期可持续发展和稳健经营。”孙国峰说。

  房贷利率不会下降

  此次LPR新的报价机制在原有的1年期一个期限品种基础上,增加5年期以上的期限品种。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将为银行发放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贷款的利率定价提供参考,也便于未来存量长期浮动利率贷款合同定价基准向LPR转换的平稳过渡。

  8月20日,央行公布5年期以上LPR为4.85%。融360大数据研究院监测数据显示,7月全国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为5.44%,较5年期以上LPR高出0.59个百分点;二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为5.76%,较5年期以上LPR高出0.91个百分点。也因此,新机制一经出台就引起市场对房贷利率是否会有调整空间的讨论。

  对此,刘国强指出,这次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重点在于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并运用改革的办法推动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也就是说,利率市场化重点是要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对于房地产市场,要坚决贯彻落实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的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确保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效实施,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基本稳定。

  刘国强表示,房贷利率虽然由参考基准利率变为参考LPR,但最后的贷款利率水平仍将保持基本稳定。他透露:“近期央行将会发布关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公告。有一些细节现在还正在调研,调研以后再明确。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房贷的利率不下降。”

  刘国强最后强调:“归纳成两点:一是定位,‘房住不炒’的目标定位不能偏离。二是避免把房地产工具化,不把它当做刺激经济的一个手段。金融工作落实这样的定位和要求,就得做到房贷的增量不扩张、房贷的利率不下降。这次‘利率并轨’改革,房贷的利率由基准利率变为参考LPR,参考的基准变了,但利率水平不能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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