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扶贫: 撑起“三农”发展的金融后盾

时间:2019/8/21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王笑

  到2020年,全国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国脱贫攻坚战的目标。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数据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按现行农村贫困标准,2018年我国农村减贫人数为1386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下降到1.7%。自2013年起,每年减贫人数均保持在1000万人以上,脱贫攻坚战取得重大成就,这背后必然离不开多方力量的支持。特别是,脱贫事业与为社会提供保险保障、为群众提供民生服务的保险业有着天然契合点。在这场脱贫攻坚的战役中,保险业发挥自身优势,取得显著成效。

  业界人士普遍认为,目前保险业已初步建立起三套功能作用协同配合的保险扶贫体系。一是以农业保险为核心的保险扶贫保障体系,防止贫困农户因灾返贫致贫;二是以大病保险为核心的人身保障体系,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情况的发生;三是以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核心的保险扶贫增信体系,推动信贷资源向贫困地区投放,助力产业扶贫。

  农险为基

  建立特色保险扶贫体系

  新中国成立后,为促进农业的快速发展,解决广大群众温饱问题,我国政府开始兴办农险业务。自1950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试办农业保险开始,牲畜、棉花、水稻、油菜等农产品(000061)均在有条件的试点区域得到大力发展。1979年国内保险业务恢复以后,保险业进入了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政府部门更为农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农险规模不断扩大,保费收入开始激增,这对当时农业发展和农民种地的积极性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进入90年代后,在发挥市场调节对经济发展促进作用的过程中,农险经营开始进入商业化运转模式。各家保险公司对自身农险业务进行整顿,对一些亏损较为严重的业务实行战略性收缩,这直接导致农险规模连年萎缩,农险发展遇到瓶颈。直到2004年,结合国外先进经验与我国具体的农业现状,农险由商业化经营模式再次过渡到政策性模式,自此,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正式形成。

  自2004年起的新一轮农险试点的全方位推进,为我国农险发展提供了良机,更为助力“三农”脱贫提供了良好政策背景。

  记者了解到,目前,从保险业整体扶贫情况来看,各地因地制宜,创新出很多契合当地农业产业特点的扶贫模式。各家保险机构在深入调查各省、市、县的实际保障需求后,对自身农险产品均有一定的调整与创新,来适应当地贫困户需求,更有针对性地提供保险产品和服务。

  7月份,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开展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试点的通知》表示,在内蒙古等十个省(自治区),对省级财政引导小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开展的符合条件的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给予奖补,支持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年底,我国已投保的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超过200种,保险机构开发的各类保险产品超过800种。有业内人士表示,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对进一步完善农险保费补贴品种体系、促进农险改革发展、助力农民增收和脱贫攻坚具有积极意义。

  近年来,面对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和蓬勃发展,不少保险公司还选择以产业扶贫的方式助力农产品走出深山,形成品牌效益,真正做到“授人以渔”。以阳光保险为例,2017年,该公司与中国扶贫基金会善品公社在四川雅安共建了黄果柑、猕猴桃等公益扶贫示范基地,为农户提供技术、管控、品牌等支持,农产品通过善品公社的统一平台进行销售。同时,阳光保险还为当地农户投保价值超过千万元的农村农户房屋保险,从上游支持、下游拓展、保险保障三个环节形成联动模式,展开全面帮扶。

  大病保险

  防止农户因病返贫

  作为为经济社会提供全方位保障的行业,保险业在扶贫攻坚过程中必然少不了为贫困户自身提供风险保障。长期以来,因病致贫返贫一直制约着我国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工作。而大病保险能够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成为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重要抓手。

  纵观我国大病保险发展历程,时间虽短但成效显著。自2010年我国开始大病保险探索以来,国家在设计制定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时便以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为重要前提和首要目标。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大病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在各地先后展开。通过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探索创新公共管理服务路径,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2016年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对贫困人口等困难人员实行精准施策,在起付线、报销比例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大病保险制度。

  不仅如此,近年来,我国多个地区通过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的合作,已探索出多种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大病医保地方特色模式。例如“厦门模式”就是完全由商业保险公司经办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参保人在一个社保年度内的门诊、住院累积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实现基本保险与大病保险的衔接,极大程度上减轻了患大病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有效化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去年年底,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作为医疗救助对象,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缴费补贴政策,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进一步夯实了大病保险在健康扶贫产业中特殊地位。

  贷款保证保险

  为农户增信

  如果说大病保险覆盖面广,助力全面脱贫,那么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就更加体现保险扶贫的精准度,为有需求的农户提供增信支持。

  事实上,最初保险业助力扶贫是从最基础的资金支持开始,从“输血”转向“造血”,发展产业脱贫离不开信贷支持。

  业界专家对记者表示,为加快金融创新,缓解小额信贷中抵押担保不足的问题,针对“三农”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是从2006年之后开始发展的,2008年迎来蓬勃发展期,各家保险机构先后推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证保险、农户联保贷款保证保险、农户担保贷款保证保险等产品,这些贷款保证产品有效缓解了农户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发挥了保险增信功能。

  近年来,随着普惠金融发展,多家险企加快了在农村的布局,涌现出更多的专项贷款保证保险产品。事实上,贷款保证保险发展和发挥增信作用的过程,也是保险与银行、地方政府等多方合作助力脱贫攻坚的探索过程。在其中,保险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从最初的“政农保”衍生出“企农保”“银农保”“收益保”等业务,保险在扶贫业务中的专业化风险管理能力得到越来越多的体现。以深圳为例,截至今年5月,深圳已有22家银行、12家保险公司参与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小微企业累计授信余额22亿元、放款金额13亿元,形成了一批有特色的信贷产品。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扩大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和“保险+期货”试点。这是利用金融衍生工具转移风险、保障农民收入的跨金融业务的创新模式,旨在利用保险的风险保障和期货防范价格波动的功能,为农业生产提供更为有力的风险保障。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出台实施了一系列中长期扶贫规划。保险公司也逐渐探索出从救济式扶贫到开发式扶贫再到精准扶贫的保险扶贫方式。事实上,随着产业扶贫的推进以及贫困地区“造血”能力的增强,保险机制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特别是在很多地区脱贫后,需要运用市场机制巩固脱贫成果,保险这一市场化机制发挥作用的市场空间越来越大。不论是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发展,还是农户自身对人身险、财产险需求增强,都需要保险业进一步创新产品和服务,助力脱贫攻坚走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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