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发布 新增多个重疾用药

时间:2019/8/22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作者:朱艳霞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46号),正式公布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常规准入部分的药品名单,对原目录进行了调整。新版目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增多个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

  据了解,本次药品目录调整是国家医保局成立后首次全面调整,也是自2000年第一版药品目录以来对原有目录品种的一次全面梳理。从常规准入的品种看,调整前后药品数量变化不大,但通过动态调整、有进有出,药品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本次发布的常规准入部分共2643个药品,包括西药1322个、中成药1321个(含民族药93个);中药饮片采用准入法管理,共纳入892个。从调出的品种看,共调出150个品种。此外,经过专家评审,确定了128个拟谈判药品。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在8月2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举办的媒体吹风会上介绍,这次药品目录调整常规准入部分共新增了148个品种,其中西药47个、中成药101个,新增药品覆盖了要优先考虑的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药品和儿童用药,其中通过常规准入新增重大疾病治疗用药5个、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36个、儿童用药38个。绝大部分国家基本药物通过了常规准入或者是被纳入拟谈判药品的名单,并将74个基本药物由乙类调整为甲类,特别是癌症、罕见病用药列入了拟谈判的名单。

  关于拟谈判药品的情况,熊先军表示,此次目录调整,对于谈判准入的方法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对于临床价值高但价格昂贵,或者是对基金影响比较大的专利独家品种,根据专家评审和投票遴选的结果,初步确定将128个药品纳入拟谈判准入范围,包括109个西药和19个中成药。这些药品的治疗领域,主要涉及癌症、罕见病等重特大疾病,丙肝、乙肝、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其中许多产品都是经国家药监局批准的新药,也包括国内重大创新药品。下一步,在征求企业谈判的意向后,最终确定谈判的药品名单。

  《通知》明确,各地应严格执行《药品目录》,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也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对于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应在3年内逐步消化。消化过程中,各省应优先将纳入国家重点监控范围的药品调整出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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