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市场,银行业保险业大有可为

时间:2019/8/22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作者:李霞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新时代的中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通过消费市场的持续发力和不断推进,可以有效改进社会经济结构,持续释放内需潜力,逐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致力于满足个人需求的消费金融,从微观到宏观,可以形成社会经济的金融内生动力。随着国家进一步加大金融监管力度,规范消费金融市场,银行业保险业未来将大有可为。

  消费成经济增长驱动力: 消费金融市场前景广阔

  2019年1月,清华大学中国经济思想与实践研究院主办的第四届中国消费金融高层论坛发布了《2018中国消费信贷市场研究》,调研了全国30个省区的109个城市,涉及金融公司、银行、其他金融机构、网贷代理平台等50家各种类型的消费信贷提供商共1169份样本。该报告指出,2018年三季度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是78%,比上年同期提高了14个百分点。报告还显示,中国消费金融规模已由2010年1月的6798亿元攀升至2018年10月的8.45万亿元,占境内贷款比重由1.7%上升至6.3%。

  与其他群体相比,80后90后群体的消费观念更为超前,价格已不再是决定消费的唯一因素。受消费升级思维的影响,三、四线等小镇城市消费人群的消费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居民的短期消费贷款已由2004年的1253亿元增长至2018年9月的8.23万亿元,增长近66倍,而同期中长期消费贷款仅增长15倍。但与发达国家的消费金融市场规模相比,中国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一切皆可“贷”?医美分期背后的美丽陷阱

  近几年,中国消费金融市场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一些“高利息、长分期”打擦边球的医美贷、手机贷,以及违法的“裸贷”等现象引起了社会的关注,部分经营者甚至存在涉黑涉恶的情况。

  2018年6月,据河南商报报道,郑州一位女大学生在网上看到了某公司“模特直招、无需经验、工资日结、时薪300”的广告宣传非常动心,随后她联系该公司时,却被告知,需先做整形手术才能胜任该工作。在短短几天内,她被安排借贷7万元丰胸、抽脂、开眼角、拉双眼皮,原本承诺偿还这笔整形费用并保证日薪2500元的模特公司人员却失踪了。发现被骗后,她无奈写下遗书。

  这位女大学生的遭遇并非个例。2018年3月份,《华商报》报道,陕西一位女孩应聘主播,刚去就被公司要求到指定整形医院整形,但整形后才发现,说好公司出钱,最后自己却不得不背上4.5万元贷款。信贷公司天天打电话催债,让她和家人苦不堪言。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在四川读研究生的女孩小胡。在网上投了简历的她,接到自称“星探”的电话,但在面试中,对方要求其必须整形。在办理了6万元贷款整形后,小胡获得了这份工作,但月薪仅为900元。

  这些事件经媒体报道后,无论是整形医院还是贷款机构,都声称当事人均已经年满18周岁,有责任为其美容消费及借贷行为买单,整个过程不存在任何“胁迫”的行为。

  “8090”,“月光公主”还是“百万负翁”?

  一到节日来临,商家各种线上线下的广告宣传、打折促销、抽奖活动铺天盖地,银行、互联网企业的积分兑换、红包优惠、扫码有礼等各类促销活动也层出不穷。此外,为了所谓“车厘子自由、口红自由、星巴克自由、外卖自由”,一些年轻人因为收入匹配不上消费欲望,主动选择“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不断透支负债,面对信用卡、花呗等账单,不少人自嘲为“月光公主”或者“百万负翁”。随时随处的APP操作为“申请账单分期”提供了便利,只需轻轻一点,就能提前拥有想要的商品或者服务。通过分期,一些年轻人的还款账单期限甚至排到了3年之后。

  信用卡:规范催收与打击恶意透支

  信用卡作为消费金融的主要途径之一在现实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无论是持卡人一方的恶意透支行为,还是银行方委托的第三方暴力催收等导致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骚扰侮辱等行为,都触犯了刑事法律,也损害了消费金融市场的良性发展。

  2018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的《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正式施行,该《决定》对构成犯罪金额、司法处理方式等作出了重大调整,明确了对恶意透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定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并列举出六种具体情形。此外,信用卡账单逾期不还,会被记录进央行的个人征信系统,将对个人住房、购车等大宗贷款申请造成重要影响。

  面对无法及时还清信用卡账单的持卡人,银行主要通过内催和委外两种方式开展催收。内催包括电话提醒、联系及上门催缴等方式,由银行自己的工作人员完成。委外则由银行委托的外部专业从事催收行业的公司(包括一些律师事务所)进行催收,主要针对一些难处理、失去联系的问题客户。在委外催收中,由于银行对从事实际催收的人员难以有效把控和管理,催收人员暴力催收、电话骚扰等“越界”行为也屡见不鲜。

  规范消费金融,银行保险机构大有可为

  中国消费金融市场的发展,既是普惠金融理念的实践体现,也是当前面临经济下行压力,投资驱动经济发展向以消费驱动的经济增长转变模式下金融业发展的必然选择。此外,个人征信机制的完善和失信者联合惩戒机制的落地,也为消费金融市场的繁荣奠定了基础。

  以往,我国的传统金融机构主要围绕企业的生产行为布局和配置资源,呈现出“重生产,轻消费,重企业,轻个人”的特点,对个体信贷及消费需求一直缺乏足够的重视。直到2000年左右,部分银行开始大规模推广个人信用卡业务,随后又陆续推出了涉及教育、旅游、装修、购车等居民短期大额消费支出需求的金融产品,但这些产品整体上看,种类少,额度低,手续繁琐,且在申请人的收入水平、工作状况等方面均设置了较高的门槛。一些银行或金融机构虽有发展消费金融的愿望,但囿于高昂的获客成本及技术瓶颈,缺乏有效的工具和实现路径,难以有所实质突破。

  这种情况在2010年以后得到了较大的改变。近几年来,在“用户中心主义”的互联网基因影响下,借助4G网络、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技术,互联网企业运用技术优势,在消费金融领域持续发力,大大拓展了消费金融的时间和空间,促进了居民消费的升级提质。这些企业简化操作流程,满足了个人家庭的小微、多频、灵活的多方面短期性金融需求,促进了消费金融市场的蓬勃发展。但由于缺乏风险管控、金融业务管理的行业经验,忽视了金融消费产品的公共价值,个别互联网、第三方机构主导下的消费金融出现了打擦边球、野蛮发展、无序竞争的状况,不但损害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也造成了资源浪费、过度消费的局面,不利于行业的良性发展。

  综上,在肯定互联网企业对中国消费金融市场发展贡献的同时,笔者认为,从长期看,中国消费金融市场的良性发展,仍然离不开银行保险等行业机构的参与。银行保险机构在消费金融市场中,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改进:

  一是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银行业保险业作为专业金融机构,应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通过多种途径方式对消费者开展金融知识教育,帮助其形成理性消费、科学消费、明白消费的理念,引导大众珍惜个人征信记录,尤其对于青年群体,帮助其从前端防控信用卡透支、“套路贷”等风险,用心培育可持续发展的金融消费市场。

  二是银行保险机构通过多种途径开展消费金融领域的深度合作。鼓励保险机构为个人借款、消费信贷提供信用保证保险、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信用卡账户保险等多方面的保险服务,为个人的消费金融提供保险保障机制。鼓励保险机构与互联网企业、专业消费金融公司开展合作,利用保险公司的专业风险管理经验,为新型消费金融产品提供保险保障。此外,银行业保险业也可以充分吸收借鉴互联网企业的技术优势和先进理念,优化服务机制,创新服务形态,不断提升自身在消费金融领域的科技含量和前沿创新能力。

  三是银行业保险业应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防范外部风险。近年来,个别银行保险机构不重视审核第三方合作机构的资质、专业及规范化程度,导致客户隐私信息泄露、暴力催收、电话骚扰甚至诈骗行为时有发生,影响了自身信誉。因此,银行保险机构应该加强对合作方的审查和甄别,避免与无资质、存在风险隐患的机构开展合作,避免外部风险的发生。

  (作者单位:甘肃银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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