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成应急管理 与保险业联动

时间:2019/8/23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作者:杜亮

  台风“利奇马”从8月10日凌晨登陆浙江以来,10余天时间,席卷中国东部沿海,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对保险业而言,“险情就是命令”,在多地暴雨洪灾现场,处处可见保险人抢险救灾的身影。

  保险的基本功能就是经济补偿和防灾减损。前些年,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强调得多一点,因为这是保险实现其自身价值循环的关键一环。说白了,就是你买了保险我才能提供防灾减损服务。2014年,保险业“新国十条”发布,突出强调了保险的社会管理职能,对突发公共灾害的防灾减损成了保险业的重要业务。但是,假如我们仍然循着买了保险才能提供防灾减损服务的思路,那么,大部分突发灾害造成的损失都是没有保险的,难道我们对此就坐视不管了吗?

  显然不是如此。近几年来,在突发灾害的抢险救援中,笔者能够明显感受到,保险业出击的力量越来越强了。这确实是值得欣慰的一件事。

  保险业通过抢险救灾这样的纯公益活动,来“教育”和“引导”市场,让保险理念深入人心,进而促成更多的人购买巨灾保险,加大国人巨灾保障的力度,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善事。对此,保险业应该是当仁不让。

  当然,保险业在抢险救灾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最突出的就是“散”“小”“不专业”,形不成很大的气候。在抢险救灾的电视报道中,到处看到的是“应急救援”几个字,很少见到保险业的身影。这原因也不难理解,抢险救灾首先得专业的应急救援力量上,保险再急迫也得靠后站。前一段,贵州六盘水山体滑坡,保险人冲到了一线,但是还是被挡在了圈外。这样的尴尬比比皆是。

  如何化解这种尴尬?笔者建议,由监管部门将“散”“小”的保险业防灾减损力量联合起来,组成一支专业化的救援队伍,再和应急管理部门真正形成沟通、协调、联动的机制。这不仅是对保险业社会管理职能的一个完善,更有可能对应急管理机制形成一种完善。

  “无位也有为,有位更有为”。最根本的,这种联动机制能够广泛动员保险业的防灾减损力量,密切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及其他部门的力量,将自然灾害的防灾减损、经济赔偿、恢复重建的完整链条做好、做完善。

  这样一种联动合作的前景,不是很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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