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节看保险:个性化服务养医

时间:2019/8/23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作者:谭乐之

  最近,一位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生给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外国病人在病情稳定后,不满意医院提供的菜单,只想吃牛排和薯条,由于医院并不提供上述菜单,经过反复同病人协商,医院最终派人去帮病人买来牛排和薯条。这似乎是满足患者“无理要求”的例子,但细想一下,何尝不是为消除老百姓痛恨的“以药养医”创出的一条新路径呢?姑且称之为“个性化服务养医”。

  2011年10月,北京启动解决“以药养医”现状的大医院改革,试点进行医院药房“托管”的举措,以此切断“以药养医”。2012年1月,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要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取消“以药养医”。2015年6月,国家发改委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其中对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保留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

  “广覆盖、低水平”是全民医保的特点,但“以药养医”及“过度医疗”导致医保赤字越来越重。为缓解个人医疗费用压力,国家积极推动商业健康险产业发展。但现状是,目前商业健康险普遍处于亏损状态,骗保、过度医疗会增加保险公司理赔,是健康险最大的挑战。因此,控费成为商业健康险发展的核心。

  从医院角度看,医院通过出售医疗服务换取回报,为了维持自身经营,“过度医疗”也是“经济理性”下的无奈之举。那么,何不另辟蹊径呢?“个性化服务养医”就是一个好办法。

  之所以说“个性服务”为“以药养医”等问题打开新思路,在于“个性服务”实现了三方共赢。首先,“个性服务”满足了一些病人的特殊需求。其次,通过“个性服务”收费改善了原有医院的收入结构,让享有“个性服务”的病人支付额外价格,促进了医疗平等。

  对医院来说,提供“个性服务”,首先是要保证在传统医疗救助的基础上,其次才是满足患者的特殊需要,可以在治疗、服务设施、服务时间、生活照料等方面提供特殊、便利、自愿选择的医疗服务。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已有许多医院在个性化服务方面做了探索。

  此外,“个性服务”也为保险公司在“以药养医”的控费问题方面提供了一种解决办法。有专家表示,医院在提供“个性服务”的同时,也可以和保险公司进行合作。保险公司除了在基本医疗药品和服务提供赔付外,还可以为客户的个性服务提供支付。在医保范围内,医院可以自主定价,以基本医疗服务为主。控费方面,保险公司要和医疗机构提前商量好,既要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也要有一个明确的费用标准,对商业保险公司而言,可以为一些高端客户的个性化医疗服务提供支付。

  医疗面前,人人平等。医院对任何病人都不能在医疗质量和安全上有所忽视,但是,医院也有自己的经营要求,为了保证自身盈利,可以根据不同病人的不同层次需求,提供“个性服务”,同时加强同保险公司合作,通过商业保险等形式,实现满足不同需求、持续经营、医疗平等的三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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