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利好能否带来“金九银十”

时间:2019/9/17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作者:王薇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流通扩大消费。为推动流通创新发展,优化消费环境,促进商业繁荣,激发国内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意见》提出了20条稳定消费预期、提振消费信心的政策措施。其中第10条提出,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实施汽车限购的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探索推行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的具体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对购置新能源汽车给予积极支持。促进二手车流通,进一步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应允许符合在用车排放标准的二手车在本省(市)内交易流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早在2015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曾明确提出,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但鉴于当时汽车消费仍然保持增长,各地环保、交通压力较大,这一要求并未真正落实。

  汽车消费是居民消费的重要构成之一。但自2008年,我国汽车产销量从超20%的高增长的高点开始大幅下滑,当年汽车销量增幅仅为6.70%,比2007年增幅回落15.14个百分点。此后10年,增幅进一步回落,直到2018年开始负增长。今年1月-6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13.2万辆和1232.3万辆,产销量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13.7%和12.4%,产量降幅比1-5月扩大0.7个百分点,销量降幅收窄0.6个百分点。销量降幅收窄,主要得益于今年6月是全国大部分省市国五车型销售的最后一个月,经销商大幅优惠清库带来的。来到7月,销售再度显出疲态。

  国家发改委综合司巡视员刘宇南曾对媒体表示,汽车消费减速是2018年消费增速下滑的一个主要因素。根据国家统计局测算,2018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同比回落了1.2个百分点。如果扣除掉汽车类商品,再按照相同口径计算的话,其实社零增速大概是回落0.4个百分点,换言之,单汽车消费一项大概造成了0.8个百分点增速的落差。因此,要推动消费平稳增长,需设法稳住汽车消费这一大头。

  为了推动汽车消费,今年,国家陆续出台了多项实施方案。年初,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了《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促进汽车消费是其中的一大重点,强调“多措并举促进汽车消费,更好满足居民出行需要”。其具体措施体现在六个方面:有序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补贴结构、促进农村汽车更新换代、稳步推进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范围、加快繁荣二手车市场以及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府机动车管理措施。已实施汽车限购政策的地方,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优化机动车限购管理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度盘活历年废弃的购车指标,更好满足居民汽车消费需求。5月,启动国产二手车的出口业务,以提高国内汽车的流转速度,刺激汽车消费。

  6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印发《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 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要求各地严禁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已实施汽车限购的地方政府应根据城市交通拥堵、污染治理、交通需求管控效果,加快由限制购买转向引导使用。另外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之后,从广东省到广州、深圳两市,都正式出台松绑限购的相关规定,广深两地的每月购车指标较之前有一定增加。

  相比于今年6月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下发的有关涉及汽车消费的通知,此份《意见》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再次提及相关内容,将从更大范围、更大力度刺激汽车消费。

  另外,从今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的汽车购置税计算办法,也让计税价格更加合理。消费者购买车辆应扣税款将取决于实际支付金额而非指导价格,使过去计税价格偏高的问题得到有效改善,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消费者购车的成本进一步降低。

  8月30日,工信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六批),特斯拉包括Model S、 Model X与Model 3的全系11款车型均进入免征购置税目录。由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5号)第2条已规定了“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因此,部分在新目录公布前购买特斯拉的车主希望能够享受到退税的待遇。虽然目前尚不确定能否办理,但如果最终享受到退税待遇,必定能最大限度释放政策善意,让消费者体验到更多的获得感,也有利于促进消费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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