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发文:坚决完成医疗保障脱贫攻坚硬任务

时间:2019/10/18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作者:朱艳霞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扶贫办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坚决完成医疗保障脱贫攻坚硬任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覆盖范围是硬任务底线指标。未参保的要逐一动员、及时纳入医保,不符合条件的要逐一列明情况,要实时将扶贫系统内核准身份信息的新增贫困人口纳入保障范围。

  《意见》明确医保脱贫攻坚硬任务。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是贫困人口脱贫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

  其中,“基本医疗有保障”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基本生活有保障。各地要坚持基本标准,将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确保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三项制度保障范围作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硬任务。既不拔高标准、出现不切实际的过高承诺、过度保障问题,也不降低标准、出现部分贫困人口看病没有制度保障的情况;既要实现贫困人口应保尽保、保证待遇落实到位,又要妥善治理过度保障、确保基金安全,同时还要做好医保扶贫动态监测,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功能。全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稳定住院待遇预期,完善门诊统筹;普惠性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对贫困人口继续执行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倾斜政策,并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封顶线;医疗救助资金继续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妥善治理过度保障和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具体来说,实行个人零缴费或零自付、突破基本医保目录范围、脱离实际不可持续的,要及时纠正,立行立改;基本医保向贫困人口实施特惠保障等混淆制度功能、三重保障制度外叠床架屋、随意扩大受益范围等靶点不聚焦的,要恢复三重保障制度各自功能定位,并于2020年底前平稳过渡到现有三重制度框架内,同步做好资金并转、政策对接、管理衔接,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各地要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加强对贫困地区高住院率、小病大养、小病大治等问题的治理,严厉打击挂床、诱导住院、盗刷、虚记、诱导院外购药、过度医疗等欺诈骗保行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

  《意见》要求,各级医保部门要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医疗保障脱贫攻坚硬任务。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切实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要结合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及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成效考核,扎实做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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