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保险行业协会调解中心疫情防控期间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

时间:2020/3/12     来源:新疆保险行业协会     作者:新疆保险行业协会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新疆保险行业协会调解中心(简称“调解中心”)认真贯彻相关要求,在疫情期间加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确保各项要求精准落地,逐步实现协会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的目标。
  
  一、投诉调解方面
  
  1. 投诉调解尽量以网络方式进行调解,复工后拟制作电子签章、电子签名、短信确认等调解协议所需的线上办理硬件设备;加速申请消费者维权服务专线。
  
  2. 召集各会员公司召开网络会议拟定“3•15”期间关于保险服务的相关信息;组织会员公司“3•15”期间制定疫情期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工作。
  
  3. 推动与各地州协会联动召开新疆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网络新闻发布会。以发布监管政策、设立维权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明晰职责功能等情况为主,同时向全社会公开消费维权渠道。
  
  二、诉前调解方面
  
  1. 大力倡导“人民法院网络调解平台”的使用,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调解。拟召开诉前调解员网络调解培训会议,加强网络调解能力,更好的服务会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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