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推动中新合作向纵深发展

时间:2020/11/24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作者:李林鸾
  今年是中国和新加坡建交30周年,也是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以下简称“中新互联互通”)实施5周年。
  
  11月23日,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中新互联互通金融峰会上表示,5年来,依托于“一带一路”倡议、西部大开发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中新互联互通着力推进各类通道建设:开辟国际陆海新通道,促进物流畅通;拓宽中新跨境融资通道,助推资金融通;建立中新国际数据通道,深化信息联通;搭建人才培训通道,加强人员互通。
  
  黄洪介绍,在中新互联互通框架下,中新金融领域合作不断深化,跨境资金融通更加便利。截至今年10月末,累计落地跨境融资项目137个,总金额123亿美元。中国西部地区开展了第一次跨境发债、第一次国际商业贷款、第一次不动产投资信托和第一笔铁路提单信用证。同时,中新双方合资或独资在重庆设立了基金公司、小贷公司、村镇银行等10多家金融机构,金融机构跨境资产转让、铁路提单融资等创新业务试点稳步推进,金融创新产品日益丰富,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了今后5年乃至更长时间我国发展的指导方针,要求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黄洪表示,这为深化中新合作提供了广阔空间。中新互联互通作为连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纽带,其功能将更加丰富,作用更为突出。
  
  与此同时,东盟十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5国签署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开启了区域经贸合作的新篇章。黄洪表示,受益于新协定的签署,中新互联互通和各类新通道建设将明显加快。
  
  黄洪认为,当前正处于一个关键历史阶段,中新合作及互联互通建设面临一些新机遇和新挑战。面对复杂严峻的形势,银保监会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继续扩大银行业保险业对外开放,推动中新合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进一步深化合作,扩大开放。将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依托我国大市场优势,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支持中国与东盟在RCEP协议框架下扩大双向开放,深化“一带一路”金融合作,强化境内境外联动,拓宽中资企业境外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我们欢迎在风险管控、养老金管理、消费金融、财富管理、健康保险等方面具有专长的外资机构进入中国,同时支持中资金融机构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积极稳妥‘走出去’。”黄洪说。
  
  二是大力支持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建设。鼓励中外资银行保险机构积极支持互联互通项下航空、交通物流和信息通信等重点领域,提升跨境服务能力,创新贸易融资产品。支持金融机构依托互联互通项目的渠道和成本优势,在服务重庆本地的同时,逐步辐射四川、陕西、青海、贵州等西部省份,不断扩大中新合作金融成果。
  
  三是积极推进银行业保险业合作创新。鼓励中外银行保险机构通过银团贷款等方式加强合作,提升跨境金融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新各自优势,大力推动金融科技合作,探索建设跨区域贸易融资服务平台,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和“三农”等薄弱领域的支持,发展创新型绿色金融产品,支持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加强保险合作,推动保险业广泛应用新技术,增进企业对话。
  
  四是加强监管合作和风险防控。将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在全球金融风险防范、金融创新、监管规则制定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通过谅解备忘录、监管对话等形式,加强与东盟10国金融监管当局合作,强化在跨境资金流动、反洗钱、境外环境社会风险等领域的监管协同,提高开放条件下的金融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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