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 险企追偿理赔款

时间:2021/3/2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作者:潘桂萍
  编者按:
  
  目前,为车辆投保已经成为绝大部分车主的共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更是法定强制保险。但并非投保了保险,所有保险事故都可以得到赔偿,万事无忧。如果驾驶人违反法律规定,危险驾驶车辆发生事故,可能导致严重后果,不仅害人,而且害己,连交强险的损失赔偿都会被追偿。我们来看一则真实发生的案例。
    
  案情简介:
  
  投保车主肇事逃逸 保险公司接到传票
  
  近日,A保险公司接到当地法院传票,获知3个月前的一天傍晚,A保险公司所承保的车辆在当地发生了一起碰撞行人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行人张某重伤、另一行人高某多处骨折。在事故发生后A保险公司所承保的车辆驾驶人肇事逃逸。接到法院传票后,保险公司立即与该承保车辆的被保险人取得联系,在了解到肇事车辆由被保险人本人王某驾驶后,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立即面见王某。据王某描述,自己在三个月前驾车撞伤两人,最终因交通肇事罪被拘留。
  
  考虑到此次事故延迟报案,且王某作为肇事车辆车主及事故驾驶人未主动向保险公司报案,疑点重重,立即引起了保险公司的警觉,随即展开全面调查,并对出险过程及延迟报案原因等细节问题完成书面记录。最终经调查证实,驾驶人王某不仅涉及超速驾驶,还存在醉酒驾驶及肇事逃逸的严重违法情形。
  
  法院判决:
  
  肇事驾驶人依法返还保险公司垫付款12万元
  
  在庭审时,A保险公司出具书面笔录及交警事故认定书等证据,证实了出险时王某属醉酒状态,在驾驶机动车辆过程中超过道路限制最高时速后连续撞倒两名行人。作为交通事故肇事者,王某非但未下车对伤者实行救助,反而驾驶车辆肇事逃逸,最终导致两名伤者中,张某特重型颅脑损伤、肌力1级、大小便失禁等,经司法鉴定机构评定一级伤残,需终生护理。而行人高某锁骨、骨盆、肋骨等全身多处骨折,经评定十级伤残。此次事故经交警处理,划分肇事驾驶员王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两名行人无责任。结合各方面证据,保险公司发表答辩意见,本次事故属机动车商业三者险及交强险免责情形,作为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本案法院先后经过了一审判决、二审裁定。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肇事驾驶人王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超速行驶,发生事故后未迅速报警,没有保护现场,也没有抢救伤者,已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及交通肇事罪,应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基于逃逸后,王某经交警口头传唤后能主动归案,并交代全部肇事经过,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附带赔偿受害人人身损害部分四十余万元。而A保险公司商业三者险拒赔理由成立,但交强险拒赔理由不成立,所以由A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垫付12万元赔款。A保险公司根据二审裁定,在向事故受害人履行赔偿义务后,依法向肇事驾驶人即车辆被保险人发起追偿诉讼。最终经法院判决,判令肇事驾驶人依法返还保险公司垫付款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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