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银保监局关于陈玲任职资格的批复

时间:2021/6/3     来源:新疆银保监局网     作者:新疆银保监局网

  
  新银保监复〔2021〕63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关于陈玲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新太保寿〔2021〕30号)收悉。经审查,陈玲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 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分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新疆银保监局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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