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种植业保险责任始期及出单时间的规范

时间:2020/3/26     来源:新疆保险网     作者:佚名
  根据新疆种植业生产规律,春播作物保险出具保险 单时间,在南疆地区原则上不早于 3 月 1 日,在北疆及东疆 地区原则上不早于 4 月 1 日;全疆冬小麦保险出具保险单时 间原则上不早于 10 月 1 日。如当地农业技术部门发布相关 作物播种时间的指导性意见的,出具保险单时间一般不早于 指导性意见明确的试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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