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哈密市分公司:积极推动建立“人民法院+人民保险”服务新模式

时间:2022/3/3     来源:人保财险新疆分公司     作者:人保财险新疆分公司

  人保财险哈密市分公司在处理保险纠纷与诉讼案件过程中,积极探索与社会各方协同开展工作,创新保险服务模式,提升保险服务质效,初步建立了“人民法院+人民保险”联动服务新模式。
  
  把党建工作嵌入“人民法院+人民保险”联动服务新模式,以党建引领保险纠纷调解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解决群众诉累期盼。2021年9月27日,人保财险哈密市分公司与新疆哈密铁路运输法院举办党建共建签约暨“巡回审判点”挂牌仪式。哈密分公司党委委员、负责人李春生与哈密铁路运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钟敬林共同签定《党建共建协议书》,为“哈密铁路运输法院巡回审判点”揭牌和致辞。通过党建共建这座“桥梁”,共同深入研究保险纠纷特点,促进公正审判、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分享工作资源、交流工作经验、解决实际问题,实现党的建设与企业发展良性互动,达到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共同目标。


  “巡回审判点”设立在人保财险哈密市分公司理赔中心职场内,新疆哈密铁路运输法院派驻了审判员和书记员,聘任我公司理赔中心人伤分部袁文、王紫璇为保险纠纷特邀调解员,以保险专业人员身份参与保险纠纷调解,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柔性” 非诉方式化解保险矛盾纠纷,以诉前调解方式结案,减轻当事人诉累,缓解法院判案压力,同时节约保险公司诉讼成本和经营成本,形成群众、法院、企业三方共同受益的良好局面。


  支持配合伊州区人民法院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巡回法庭”,实现“交警+保险+法院”无缝衔接式处理流程,高效化解道路交通事故侵权类纠纷。新疆哈密伊州区公安局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伊州区人民法院交通事故纠纷巡回法庭均设立在人保财险哈密市分公司理赔中心职场内。巡回法庭设立后,伊州区人民法院配备了审判员和书记员,并聘请人保财险哈密市分公司张坤担任人民调解员。发生保险事故的客户,在同一场所内,能够完成损失核定、事故处理、责任认定、纠纷调解、理算赔付全部流程,充分实现了“一站式”快速处理。
  
  经过数月运行,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巡回法庭功能作用日益显现,平均每天调解纠纷6笔。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交通事故纠纷巡回法庭设立后,与公安局交通事故认定、人保财险理算赔付无缝衔接,充分整合法院权威公正和保险纠纷特点,促进纠纷矛盾化解,实现理赔服务便捷高效和优化升级。
  
  积极参与新疆哈密市非诉讼纠纷解决体系建设,与哈密铁路运输法院和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建立诉前联动工作机制。人保财险哈密市分公司公司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批示精神,积极参与健全完善哈密市非诉讼纠纷解决体系,与哈密铁路运输法院、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签定了《诉前联动工作机制合作协议》,多措并举,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数量,法院立案庭与人保财险哈密市分公司组成协调办公室,建立工作机制,开展诉前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由立案庭出具确认裁定书,并可据其向法院申请执行。
  
  2021年,人保财险哈密市分公司通过诉前联动工作机制处理保险纠纷3起,涉诉金额119万元,有效减少了公司诉讼案件数量和诉讼成本,提高了公司理赔案件处理效率和客户满意度,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在今后的工作中,人保财险哈密市分公司将继续深化与交警、法院的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巡回法庭和巡回审判点的功能优势,促进保险纠纷一站式处理运行更加成熟高效,进一步缩短案件处理周期,着力化解矛盾争议焦点,推动保险纠纷解决进入多元快速处理通道,为人民群众提高更加优质的保险服务。(通讯员:卫燕;审核:周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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