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直四项措施大力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稳经济 促发展

时间:2022/7/29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     作者:自治区财政厅
  伊犁州直完整准确贯彻中央、自治区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大力推进涵养税源,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确保对基层补偿资金直达市县、退税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助力各类市场主体纾困发展,推进州直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健全体制机制。由自治州人民政府牵头,成立了由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陶青松同志为组长,由伊犁州财政局、伊犁州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伊犁州中心支行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伊犁州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实施方案》《伊犁州直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实施方案》《关于成立退税减税政策落实协调机制的通知》等工作机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推动各项税费支持政策落准落细。
  
  二是狠抓政策落实,推进涵养税源。加强各项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的宣传工作,提高政策知晓度,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确保政策落地落实。1-6月,各项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惠及市场主体70354户次,其中: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6555户次、落实“六税两费”减征政策惠及60529户次;办理缓税涉及3270户次。
  
  三是强化库款保障,确保财政平稳运转。加强留抵退税对地方财政收入影响较大的县市财政运行监测力度,通过加强库款调度和向上争取资金等的方式,在确保留抵退税应退尽退的基础上,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1-6月,到位中央支持留底退税专项资金支出率达86.4%,位居全疆前列。
  
  四要强化跟踪监管,严肃追责问责。建立与税务部门、人民银行的协调联动、信息共享和跟踪盯办机制,加强税务退税数据和财政支出数据比对,重点监督县市留抵退税政策落实、支持基层留抵退税中央直达资金使用情况。对虚列留抵退税等方式骗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挪用留抵退税专项资金、不按时完成留底退税调库工作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财政部门主要领导责任,并扣减有关县市财力性转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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