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诚信建设 促进保险业发展

时间:2007/3/19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佚名
  全国政协委员马志伟在“两会”的提案中认为,要充分发挥保险业的各种功能,就要积极推进保险业诚信建设。

  马志伟在提案中讲到,要全面推进我国保险业诚信建设,必须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采取标本兼治的综合对策,全面提高保险业诚信水平,防止失信带来的危害,夯实保险业长期、快速、稳健发展的基础。

  他提出4点建议:建立保险诚信体系。一要建立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系统。健全统一的保险信用信息网络,开通信用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允许市场参与者通过统一的信息平台,共享客户信用信息资源。二要构建保险信用评价体系。根据规范统一的业务数据及相关信息,对保险市场主体的信用风险进行科学评级,确定不同市场主体的信用等级,建立审慎的保险信用评价制度。三要实行信息透明公开。允许投保人通过多种渠道充分了解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息情况。同时,要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对外公开保险公司的基本情况、财务数据、偿付能力、诚信情况等,使信用中介机构、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能够及时获得有关信息,形成有效的公众、媒体监督机构。

  培育保险诚信文化。要大力倡导诚信观念,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理念,加强诚信教育,提高职业道德水平,使诚实守信成为保险从业人员的自觉行动,努力创建“最诚信行业、最优质服务”。一要研究制定行业服务标准。二要规范保险展业行为。三要加强道德规范约束。四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

  加强保险诚信监管。要做好保险业诚信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积极推动保险业的诚信制度建设。一要制定好诚信建设规划。二要进一步加强保险业现场监管。三要大力推进诚信制度建设,从监管政策法规和制度上防范和制止误导欺诈、弄虚作假等失信行为发生。四要健全投诉信访工作机制。

  强化诚信奖惩机制。一要发挥诚信的正向激励作用。二要严厉惩处市场主体的失信行为。三要建立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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