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营销员被保险公司的领导歧视,把营销员当做赚取保险费的工具和增人(拉人到公司做保险)佣人。没拉进保险费就罚款,尤其是没有增人(拉人到公司做保险),就罚款,少一人罚款2000元,这是指对已拉够3人就升为经理,继续拉,不拉罚经理。罚款就从月工资扣,不通过本人签字,强制扣工资。领导讲,不拉人到公司干保险(也就是拉人头)就罚款,签的是代理合同,不怕你们告。请问:在你这能套个说法吗,维护个人权益吗? 中国人寿保险克拉玛依公司业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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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段光华]回复:
2013/7/17 10: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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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合同问题建议通过克拉玛依行业协会协调。我们会将问题专函给中国人寿新疆分公司,并建议其加强公司的经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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