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政策东风农险青云直上

时间:2012/9/25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李画
  粮食种植连续8年增产,农民收入连续8年增长。与此相呼应,农业保险自身近10年来的发展成就和服务经济社会大局的贡献有目共睹。

  保费9年翻了38倍

  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忽如一夜春风来,农业和农村经济沿市场经济方向加速发展,但农业保险没有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的光景,甚至出现了萎缩。在1993—2003年期间,不仅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公司只有人保财险和中华保险两家,农业保险险种也由1992年时的近百个下降至不足30个。

  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这不仅开启了农业保险10年发展新篇章,也标志着我国农业保险新一轮试验的开始。

  田淑华,从事农险业务已有25年,今年5月刚卸任人保财险北京大兴支公司总经理。1979年参加工作时被分配到人民银行,1984年机构分设被分配到人保财险。田淑华回忆道,2003年,对大兴区农业保险来说也是个特殊的年份。位于北京南郊、地势一马平川的大兴区每年必遭雹灾。出于对全国西瓜产地重点保护,大兴区政府于2003年下了一份红头文件,对农户购买西瓜保险给予财政补贴。“农户投保的积极性空前高涨。”田淑华说。

  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出台,开始扭转前期停滞甚至倒退的发展状况。该文件提出:“要加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选择部分产品和部分地区率先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参加种养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

  试点很快显现成效。2005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7.29亿元,同比增长93.4%,首次扭转了自1993年以来保费逐年萎缩的局面。2006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8.46亿元,同比增长16%。

  2007年,中央财政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列入“预算科目”,并有史以来第一次列出10亿元财政预算,成为农业保险发展历史上的里程碑。此后5年,中央财政补贴预算的资金逐年增多,到2011年更达到97亿元。中央财政补贴的保险品种也从最初小麦、水稻、玉米、棉花和大豆等5种作物,扩大到包括粮、棉、油、橡胶、土豆、生猪、奶牛、藏系羊等16种。

  中央政策补贴带来的发展机遇十分惊人。作为一名基层从业者,田淑华向记者摊开一份财务报表:2003年时,人保财险北京大兴支公司的农险保费收入才8.8万元;到2011年底,保费收入突破5562万元,实现了历史性跨越。从宏观面看,2003年时,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仅为4.6亿元,仅占全国财险保费收入的0.53%;而到2011年底,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到173.8亿元,约为2003年的38倍,农险在全国财险保费收入中的比重提升至3.8%。

  多种经营模式并存

  2004年、2005年和2007年,保监会先后批设了安信农险、安华农险、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和国元农业保险4家不同经营模式的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并引进法国安盟保险公司在四川成都设立分支机构经营农业保险,为市场注入新的活力。同时,依靠地方政府支持,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在全国多地迅速展开,并逐渐形成各具特色的农险保险经营模式。

  国务院发展研究室2007年到人保财险北京大兴支公司调研,政府补贴+商业保险公司运作的经营方式受到高度肯定,并逐渐形成“大兴模式”,后推广至北京市(目前普遍称为“北京模式”)。

  在“北京模式”中,北京地方财政给予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较大。一方面,市财政补贴农民保费50%,各区县财政结合实际累加补贴20%-30%不等。另一方面,财政按比例给予经营政策性农险的保险公司一定经营管理费用补贴。此外,财政直接拨付资金购买农业再保险。对于赔付率160%以下的风险,由保险公司承担损失补偿责任。赔付率超过160%的风险,政府承担剩余赔付责任。政府充分尊重商业保险公司的经营自主权,不介入农业保险的具体经营。商业保险公司实行市场化经营,按照“单独立账、单独核算”的原则管理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

  2006年起浙江省启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在实践中创建了独一无二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共保体由人保财险、太平洋产险等10家在浙商业保险公司按股权认购的方式共同组成,实行“单独建账、独立核算、赢利共享、风险共担”,日常业务委托省人保财险经营。浙江省财政对参加政策性农险的农户给予45%-90%的保费补贴,同时,赔款在保费2倍以上的,财政按比例承担赔款。

  “上海模式”和“安徽模式”的特色也较为突出。建立在都市农业基础之上,“上海模式”没有中央补贴,只有市政府和区县政府的两级补贴,并由安信农险独家经营。而“安徽模式”采取代办模式,国元保险仅收取保费的12%-18%作为管理费,其余82%作为赔偿基金,政府还承担超赔部分。此外,黑龙江以互助合作经营为基础的政策指导型农业保险模式也积累了诸多先进经验。

  服务经济社会大局

  保险最基本、最核心的功能便是补偿功能。对此,每天都和农民打交道的田淑华感触最深。2008年6月23日下午,北京市大兴区遭受了近50年来罕见的特大雹灾,8个镇158个村近14万亩作物受损,其中庞各庄、北臧村镇很多农户面临绝收,瓜农受到沉重打击,情绪波动很大。俗语说,农业兴则百业兴,农村稳则天下安。

  人保财险北京大兴支公司全员上阵,日夜无休,一边查勘一边厘算损失,仅用了23天就将3753多万元赔款送到了农户手里,农户的不安和焦灼迅速被抚平。说起这件已经过去4年多的大赔案,田淑华仍非常自豪。她表示,“目前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已建立起村镇两级的农村保险‘三农’服务站,真正做到了网络连成片、服务面对面。网点的建设,大大提高了理赔效率,更好发挥了保险的风险补偿功能。”

  数据显示,从2007年—2011年5年间,农业保险共计向7000多万户农民支付保险赔款超过400亿元,户均赔款600元。农业保险补偿已经成为农民灾后恢复生产和安定生活的最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在那些参与率较高的地区,农业保险赔款已经成为当地农业再生产的最主要资金来源。2009年东北旱灾,受灾面积约1.5亿多亩,其中5200万亩投保农业保险,获得保险赔偿19.5亿元,占受灾面积的约1/3。在2010年全国多省发生的洪涝灾害中,受灾农田中有1900万亩获得20.3亿元的保险赔款。2011年,海南省在中央财政支持下试验橡胶保险,结果橡胶树遭受强台风“纳沙”袭击,受损投保农户获得赔款9600多万元。这些保险赔款对灾区迅速恢复农业生产起到积极的保障作用。

  除了风险补偿,农业保险和农村信贷的结合,也大大改善了农村信用环境。人保财险与陕西省政府联合开办的“银保富”保险产品、国元农业保险公司在安徽创造的“草莓+信贷”的服务模式,都是通过政府资金引导,政府和保险公司承担主要风险的农村信贷支持方式,促进了农村金融的改革和发展。

  农业保险产品的开发和农险保险的发展,在很多领域解决了政府通过其他手段和措施难以解决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如上海开发的蔬菜价格保险,努力探索解决“菜贱伤农,菜贵伤民”的难题。新疆在喀什疏附县,探索为农牧民提供农牧业生产、家庭财产、人身意外等综合性保险保障计划,更加全面地发挥了保障和服务农业生产和农民家庭生活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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