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责任险为保护环境增添新约束力量

时间:2010/6/25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江帆

  10多个省市引入环保责任险,10多家保险机构推出相关产品 

  6月初,中国人保财险重庆市分公司代表包括平安财险、安诚保险和华泰保险公司在内的重庆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共保体,与重庆川仪显示仪表有限公司、重庆安美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重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第一号保单和第二号保单,同时还与4家企业签订了投保意向协议。据悉,此次签订的两个保单年度累计赔偿额度均为100万元,其中仅环境污染责任造成的清污费用一项,赔偿额度就高达50万元。

  这两张承保金额100万元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单的签署,无疑意味着环保责任险从此将成为重庆环保中新的监督力量。

  环保责任保险又称“绿色保险”,它是随着环境污染事故的频繁发生和公众环境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从公众责任保险发展而来的。绿色保险在发达国家已经相当成熟,在我国则刚刚起步。

  近年来,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绿色保险越来越受到关注。2007年12月,原国家环保总局和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国的环保责任险开始在部分地区开展试点。

  从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的《2009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中可以看到,去年全国9省市已在全省(市)或部分地区开展试点,10多家保险企业推出了环保责任险产品。如江苏,2008年就推出了内河船舶污染责任保险;河北、辽宁沈阳和上海在地方环保立法中写入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条款;湖南2008年确立了化工、有色、钢铁等18家重点企业作为环保责任险试点。

  今年仅6月份,就有三个省市连续启动环境污染责任险。除了重庆的环保责任险大单外,6月4日,广东省在珠三角城市圈先行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6月5日,江苏苏州66家高危企业集体投保了总保额达1.32亿元的保险合同,成为目前国内最大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项目。

  目前已经形成的共识是,环保责任险的设立对社会各方都非常有利。对污染受害人来说,能及时得到污染损害赔偿;对发生污染的企业来说,交纳少量的保费将风险分散;从政府来说,推选环保责任险,是分摊风险的最好途径,可以减轻政府的环境保护负担,使遭到破坏的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能及时得到重建和修复;对环境保护来说,则增加了预防环境危害的能力,因为保险合同订立后,保险机构会对投保人的环境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减少环境事件的发生,降低赔付率。

  显然,环境责任保险的引入,将逐步改变过去那种“企业违法污染获利,环境损害大家埋单”的现象,随着环保责任险的推广,保险基金可能为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损失“埋单”。比如重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共保体就承诺,若遇超大型企业投保,保额可上升至4000万元,仅环境清污费用一项,赔偿额度就可达400万元。 

  国际经验已经证明,一个有效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能有利于完善生态和环境保护机制,减少环境灾害事故的发生率。如此而言,环保责任险走入中国企业,成为保护环境的新型约束力量,将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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