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保险行业文化发展 融入到民生建设中

时间:2013/6/26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彭守一 李青青

  为民监管 监管为民
  为民监管,是保险监管的根本宗旨。保险监管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始终把保护好保险消费者利益作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履行监管职能,认真解决保险领域群众反映集中的销售误导和理赔难等突出问题,切实推动保险行业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实现“保险让生活更美好”。

  保险监管要坚持为民至上,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宣导活动,把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的教育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干部员工入职培训、高管培训、在岗培训等的必修课程,教育引导广大监管干部和从业人员准确理解和领会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的内涵与要求;大力开展保险“进社区、进机关、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普及保险知识,宣传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强化整体形象建设,扎实做好文化形象导入工作,使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真正成为保险监管文化的核心内容。

  保险监管要通过培育和践行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强化监管为民、保险为民的宗旨意识,加大保险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力度;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深化结构调整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行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切实提高宏观意识和战略思维,将保险行业发展融入到加强民生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中,积极推动保险行业在关系全局的现代金融、社会保障、农业保障、防灾减灾、社会管理等“五大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切实让保险行业发展成果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

  依法公正 公正依法

  依法公正,是保险监管的基本原则。保险监管要建立健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实施监管,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保险监管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建立健全监管文化建设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包括规划部署、组织领导、任务落实、督查考核等内容的监管文化建设长效机制,将监管文化建设贯穿于日常监管的全过程,使文化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充分发挥机制的激励约束和保障作用,确保文化建设工作持久有效开展。

  保险监管要把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的要求贯彻到发展战略、制度机制、行为准则和评价标准当中,全面梳理和完善规章制度、服务标准、从业规范和绩效考核体系等,并强化制度执行,使其真正成为广大干部职工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工作准则。

  科学审慎 审慎科学

  科学审慎,是保险监管的精神要义。保险监管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监管客观规律,创新监管方式,改进监管手段,提升专业化监管能力,确保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准确把握和研判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及其发展趋势,加强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建立完善风险监测和控制体系,不断提升预警和处置风险的能力,从而有效防范保险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促进保险行业稳健运行。

  保险监管面临新形势新期待,要有新举措开创新局面。紧紧围绕监管中心工作来开展,着力从文化层面促进解决行业发展、监管和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加强人文关怀,充分调动广大监管干部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把文化建设与监管业务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作风建设相结合;坚持注重实效,反对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以队伍建设和监管工作的实绩来检验文化建设的成效。

  务实高效 高效务实

  务实高效,是保险监管的时代要求。要大力加强监管队伍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发扬团结协作、奉献进取的精神,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持严谨细致、讲求实效。完善监管工作机制,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勤勉敬业尽责,文明高效行政,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监管效能。要清正廉洁,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各项廉洁从政规定,切实树立良好的监管形象。

  保险监管通过不断加强文化建设,将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充分融入到保险监管的制度和行为中,成为监管干部普遍认同并自觉遵循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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