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纲:抓紧出台存款保险方案

时间:2013/11/28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佚名

  可提高整个社会对金融业预期的透明度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下一步我国金融市场化改革作出了重大部署。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易纲日前对金融改革进行了解读,并指出目前存款保险制度条件基本成熟,方案可抓紧出台。

  易纲表示,存款保险制度有三大要点:一是该制度是从存款人利益出发,是保护存款人权益的,绝大多数的存款人都会在存款保险制度下受到保护。二是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将有利于中小企业。因为过去我们对居民、老百姓的存款保护的力度比较大;对单位的存款,企事业单位的存款保护的力度比较小。三是存款保险制度整个机制的设计是正向激励,防止了道德风险,使银行更加谨慎,更加遵纪守法。声望越高的银行会以一个更好的姿态出现在公众面前。存款保险制度是我国金融市场十分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也是金融稳定的一块基石。

  易纲指出,存款保险制度在全球各地有着非常成熟的经验。特别是在金融危机、欧债危机中,存款保险制度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增加了金融稳定,提高了整个社会对金融业预期的透明度。有存款保险制度,在银行的存款就更加保险。他明确,存款保险费都出自金融机构,百姓不会感觉到变化。其费率按风险测算和全球相比将处于较低水平,而且当费率积累到一定量的时候,可以不再收了。

  易纲还透露,有关部门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存款保险制度相关方案,目前条件基本成熟,可以考虑抓紧出台。

  除存款保险制度外,易纲还指出金融改革的另外四大关键问题:

  要在条件成熟时放开存款利率管制。易纲表示,要找到一个新的基准来代替央行目前的存款利率,新的基准可能是上海同业拆借利率(shibor),也可能是7天回购拆借利率。

  加快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易纲表示,要对资本进行监测,使它方便兑换,同时,对国际收支的统计和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到位,在资本项目可兑换以后,还会保留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避税天堂等机制。

  资本双向开放。易纲表示,既有资本市场的开放,也有债券市场、其他一些衍生产品市场的开放,其双向开放会从易到难逐步推进。

  允许民间资本发起办银行。易纲指出,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可以做银行的主发起人,将使得国有资本、非公经济、民营资本都能在一个平等的条件下进入银行业,为社会提供金融服务。(本文根据新华社易纲访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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