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进服务和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为着力点 助力构建和谐市场发展环境

时间:2014/7/7     来源:新疆保险网     作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

  2011年以来,新疆保险业紧紧围绕“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这一主线,不断加强和改进保险服务,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力争为全疆各族保险消费者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保险服务。

  (一)着力提升保险服务能力和水平

  近年来,新疆保监局指导行业从解决社会最关注、群众反映最强烈的行业问题入手,综合施策,通过破解销售误导和理赔难两大行业顽疾、抓服务质量和服务创新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了我区保险服务水平。

  一是完善服务标准。新疆保监局先后完善了车险、农险、人身险等多项服务标准,出台了《新疆机动车辆轻微物损案件保险理赔快速处理暂行办法》、《新疆农业保险理赔服务标准指引》、《新疆人身保险业务客户服务监管指引(试行)》等多项制度,规范了保险销售和理赔行为。2012年,新疆保险业启动了“保险优质服务年”活动,提出了加强和改进保险服务的十大举措,同时各保险公司签订了《优质服务承诺书》,向全社会作出了提供优质保险服务的承诺。

  二是拓宽服务范围。新疆保险业积极推行维汉双语承保理赔单证,方便各族群众购买保险。逐步建立健全城市交通快处快赔机制,目前,我区各保险公司均建立起客户服务中心,成立了人伤处理分中心,实现了无机构地区代查勘全覆盖,为异地出险客户提供了通赔通付的便民服务。此外,各保险公司不断拓宽服务内容,提供道路免费救援、紧急送油、上门收取资料、住院探视、健康咨询等增值服务。

  三是创新服务手段。新疆保险业积极推广新技术应用,推动服务方式革新升级。各保险公司逐步推行服务的电子化、智能化、移动化,销售人员通过移动销售平台上门服务,满足了客户投保、缴费、保全、理赔、信息查询等一系列便捷化的服务需求,实现了客户足不出户就能享受保险的全流程服务。各保险公司进一步简化理赔流程,设置了自动核损核赔,大力推广3G技术、移动视频查勘、无人机查勘等新技术在车险、农险中的应用,极大地提高了理赔服务效率。以我区车险为例,平均赔案处理时效由2010年的29天下降至2013年末的16天,业务结案率由2010年的83.79%提升至2013年的91.83%。

  四是加强服务监督。新疆保监局加大了对保险公司的服务考核力度,建立了理赔质量管理考核奖励办法,持续开展了理赔服务质量测评和客户满意度调查,主动公开保险公司服务排名,接受社会监督,督促保险公司自觉改进和提升服务水平。2013年消费者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财产险公司理赔服务水平满意度达96.86%,人身险公司服务水平满意度达95.32%。

  (二)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近年来,新疆保险业逐步完善网络、媒体、电话、社会公众监督平台建设,畅通消费者维权投诉渠道,加大信访工作力度,有效地维护了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畅通投诉维权渠道,高效处理消费者投诉。2012年4月“12378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新疆分中心开通以来,共接到7624通投诉咨询电话,投诉件平均办理时效仅5.94天,热线投诉办结率达到百分之百。各保险公司为方便少数民族消费者,专门增配了民语客服人员,民语客服人员数量由 2011年的451人增至2013年的618人。此外,新疆保监局逐步完善局长接待日制度,自2011年以来,共组织20余次的局长接待日活动,并公开聘任了20名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监督员,定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同时各保险公司也建立了总经理接待日制度,并对处理时间较长、难度较大的投诉积案,实行包案制度,力争做到投诉案件“件件有回音”。

  二是建立保险纠纷调处机制,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为有效化解保险合同纠纷,新疆保监局指导新疆保险行业协会,分别在乌鲁木齐和巴州成立了两家保险合同纠纷调处中心,中心成立以来,受理调解案件139件,调解成功91件,涉及金额264.5万余元。同时,新疆保监局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了乌鲁木齐地区的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试点工作。目前,共收到66件调解案件,成功调解19件。同时我们积极与自治区司法厅、公安厅沟通协调,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调解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全疆90%以上的地州已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机构。

  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者教育活动,普及保险知识。新疆保险业通过建立保险监管部门、保险机构和社会公众等多方参与的保险消费者教育机制,以“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3·15”等时点为契机,充分运用媒体、网络等渠道宣传和普及保险知识,增强了社会大众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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