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工作成效初显

时间:2010/8/25     来源:两会秘书处     作者:佚名

  2008年5月,在新疆保监局的积极推动下,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新疆保险行业协会共同调研探索,组建“乌鲁木齐市物损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经过一年多的运行,“服务中心”平均日处理案件达到225起,在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保险理赔服务质量等方面初见成效。自2009年5月至2010年7月,乌鲁木齐地区发生各类交通事故约13万余起(含自行协商处理事故),截止2010年7月28日,“服务中心”共处理案100665 起,占交通事故总数的77.43%。 

  运行过程中,服务中心五措并举,积极推动各项工作。一是建立制度,规范流程。2009年5月8日,新疆保监局和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乌鲁木齐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为保险快速理赔提供了操作平台和制度保证。制定配套的《落实“乌鲁木齐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在行业内对快速处理事故的保险理赔流程和实务操作进行了统一的规定和要求。

  二是铺设网点,服务跟进。在新疆保监局指导下,由新疆保险行业协会牵头,与各财产保险公司共同组建“服务中心”,分别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和新市区各设立1个服务网点,为物损交通事故提供“一站式”服务,由全市承保机动车保险的11家财产保险公司和保险公估机构分别派员进驻,负责各自承保车辆的定损理赔工作,交警部门在“服务中心”所在地各派驻一名事故处理民警,负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纠纷处理等工作。同时,保险行业协会制定《乌鲁木齐市物损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管理办法》、《乌鲁木齐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操作流程》、《乌鲁木齐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服务中心运行管理暂行规定》、《服务合作协议》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服务中心”的日常运作和管理。

  三是宣传推广,扩大影响。“服务中心”建成后,新疆保险行业协会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举行了新闻发布会、揭牌仪式,邀请媒体记者到会采访报道。通过广播、电视和报纸进行宣传,使快处快赔“一站式”服务深入人心。

  四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工作运行过程中,保险行业协会不定期检查通报,发现问题及时向新疆保监局汇报,同时,以召开座谈会、交流会、现场办公会等形式解决各阶段存在的问题。

  五是成效初显,三方共赢。一年多来,“服务中心”提高了保险公司事故处理的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保护了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事故处理工作效能等应有的作用。同时,改变了长期以来轻微交通事故挤占大量警力资源现象,预防二次事故发生;为事故当事人简化保险理赔手续,缩短理赔时限,体现出“快处快赔”优势,极大方便事故当事人。对于保险公司,“服务中心”提高处理案件速度,减少了查勘定损压力,充分发挥了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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