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董事长杨超:控股银行仍是国寿既定目标

时间:2010/9/10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纪晨璐

  本周一,保监会颁布保险资金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以及不动产细则,手握万亿可用资金的中国人寿备受市场关注。昨天,在成都举行的中国人寿全球开放日活动上,国寿副总裁刘家德透露,公司投资企业股权的资金在100亿元左右,投资入股的企业包括广东发展银行、杭州银行和中国银联等。

  对于国寿有意控股民生银行的传闻,刘家德予以否认,“虽然公司为民生银行最大的单一股东,但就控股问题双方从未商谈”。不过,他透露国寿正物色合适的银行进行参股或者控股。

  在不动产方面,根据保监会刚颁布的细则,保险公司不得以投资股票方式控股房地产企业。而国寿目前持有远洋地产24.08%的股份,是其第一大股东,被指有违规之嫌。对此,国寿董事长杨超表示,无论依据香港的相关规定(控股需持股30%以上),还是依据内地的相关规定(控股需持股50%以上),公司持有远洋股份的比例均未违规。
  在昨日举行的中国人寿全球开放日上,中国人寿董事长杨超对记者表示,中国人寿集团旗下的国寿地产属于项目公司性质,不受投资新政的影响。下一步会进一步发展养老社区等不动产项目。 

  国寿地产不会转让 

  根据《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的规定,保险公司不得投资设立房地产开发公司,或以投资股票方式控股房地产企业。对于已投资设立或者已控股房地产企业的,“应当限期撤销或者转让退出”。不过,《办法》中列出一条除外内容,即“项目公司”不在上述禁止范围内。 

  “国寿地产就是项目公司,当时是为了打理国寿自用写字楼物业设立的。”杨超告诉记者,国寿地产不受投资新政的影响。 

  杨超表示,在现有的政策情况下,保监会认为保险公司投资开发商品房并不合适,但同时要考虑历史原因,已经存在的项目公司不受影响,“而且下一步我们还会积极发展国寿地产。” 

  除国寿地产外,中国人寿还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持有远洋地产24%左右的股权,是其单一大股东。“我们对远洋地产的投资属于财务投资,持股比例都没有达到控股上限,因此也不在控股地产公司的范畴。” 

  股权投资: 

  入股广发行年回报9%以上 

  除了不动产投资外,股权投资也是近年来中国人寿频繁涉足的领域。 

  中国人寿副总裁刘家德透露,目前中国人寿投资于未上市公司的资金总额在100亿元左右,包括中国银联、杭州银行、广发行等金融机构均为其投资项目。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的收益率表现不俗。按照2006年11月国寿与广发行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书,国寿以56.7亿元的出资认购了广发行20%的股份。根据国寿半年报数据,国寿在广发行的投资账面价值在报告期末已经达到81.68亿元,这意味着国寿投资广发行三年半获利已接近25个亿,其中今年上半年获利即超过7亿元。 

  确保股权投资合规 

  丰厚的投资回报,加上投资渠道的放开,未来无疑会继续加大股权投资的力度。但刘家德指出,保监会对于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有一定限制,中国人寿首先要确保对外股权投资的合规性。同时,对所投资企业会有所选择,将综合考虑行业发展成长性、盈利能力、行业地位等。“还要考虑投资收益率。” 

  控股银行: 

  选择范围不限于广发和民生
 

  此前有市场传闻称,国寿曾试图提高在广发行的持股比例未果,随后与民生银行有所接触。不过,昨日刘家德对这一说法明确否认,他坦言没有与民生银行讨论过控股的问题。 

  虽然否认了传闻,但杨超昨日在言谈中多次流露出国寿对于推进控股银行的热情。杨超表示,目前对广发行、民生银行的投资均为财务投资,但未来进展如何取决于市场时机和政策,“目前市场上银行主体很多,选择的范围很广,不一定就局限在这两家银行。”而其竞争对手中国平安收购深发展的工作正在不断推进,综合金融架构的模式也逐渐完善。 

  杨超告诉记者,中国人寿在选择银行时有一定标准,要按照发展潜力大小,对公司主业发展帮助大小来判断。“不是纯粹为了控股银行而控股,而是要互动。”但他同时强调,综合金融是国寿的既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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