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保险业五项措施促进健康保险发展

时间:2010/9/25     来源:两会秘书处     作者:人身险自律服务部

  为了适应我区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需要和广大群众对商业医疗保险的需求,为商保客户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环境, 新疆保险行业协会积极发挥协调作用,成立行业商业保险定点医院管理委员会,确定商业保险医疗定点医院,不断加强商业保险与医疗机构合作管理,使双方合作更加深入、交流更加顺畅,有利的发挥商业保险辅助作用,同时也维护了广大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合法权益,提升了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功能作用。 

  一是统一整合保险资源。2001年,为改善医保合作中医疗机构单边垄断的局面, 新疆保险行业协会通过积极协调组织保险公司进行座谈、调研,在征求会员公司意见的基础上,整合行业资源,成立商业保险定点医院管理委员会,并在有住院资质的100多家医疗机构中选出管理好、认识到位的23家医院,作为商业保险定点医院,签定了合作协议。 

  二是建立了完善的商业保险定点医院考核、评估机制。通过市场化的优胜劣汰的选择方式,在23家商业保险定点医院中评选出下一年度的商业保险定点医院,对合作好的医疗机构、调案室、医务工作者予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医疗机构取消商业保险定点医院资格,还采用商业保险定点医院跟踪表,定期对合作过程中财险、寿险存在的问题及配合解决的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并将纳入到年底商业保险定点医院考核中。 

  三是制定合作管理机制,统一资源。通过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共同签订合作协议,提升了行业的管控地位,明确了合作协议的权利、义务。新疆保险行业协会还编制了《商业保险公司定点医院服务指南》、《定点医院须知》、《单病种最高住院日数表》、《定点医院管委会成员联系表》,制订了《商业保险定点医院管理实施细则》、《调案人员暂行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合作联系,适时建立了医保联系人制度,保证了在合作过程中的疑难问题的及时沟通、协调,增加商业保险定点医院对商业保险合作的重视程度。 

  四是成立项目维护工作。在成立定点医院管理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五大项目工作组,分别负责医保合作、社保维护、调查协作、伤残鉴定和法律研讨等项目,建立例会制度,设立定点医院考核准入机制度,及时了解并掌握各定点医院和保险公司的工作动态和需求,提高定点医院的管理质量。 

  五是加大宣传、交流。在每年两次工作交流会的基础上,协会还组织会员公司以讲课、座谈的形式,不定期向定点医院宣传有关保险知识。每年对评选出的优秀保险定点医院、先进病案室、先进医保工作者进行表彰。此外,协会还在新疆保险网站设置商业保险定点医院专题栏目,增加行业的透明度,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为相互合作提供了信息交流平台。 

  随着医保合作的不断深入、完善,医保合作关系越来越紧密、医疗服务更加透明周全、医疗诊治更加公开,商业保险客户医疗消费趋于合理,保险理赔更加快捷,医、患、保险公司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日益减少,商业保险定点医院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使保险客户认识到保障好处,更多增进医、患、保险公司三方的互信共赢,今后,协会将在管理、协调、沟通、宣传上更加努力创新,为医保的合作更上一层楼,商保客户更加满意。

【新疆保险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仅供读者参考,产生风险自担,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