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在乌鲁木齐市建立机动车辆物损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会议纪要》的通知

时间:2009/4/13     来源:本网原创     作者:周凌
新保协发[2009]61号
 
 
各财险会员公司:
 
  根据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和中国保监会新疆监管局拟定的《乌鲁木齐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精神,就建立“乌鲁木齐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的有关事宜,新疆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各财险会员公司于2009年4月2日召开工作会议。并达成一致意见。现将《关于在乌鲁木齐市建立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的会议纪要》印发,望各会员公司遵照执行。
 
  此通知
 
  附新保协发[2009]61号附件关于在乌鲁木齐市建立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的会议纪要.doc
 
 
新疆保险行业协会
二00九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机动车  理赔服务中心  会议纪要  通知
主  送:各财险会员公司
抄  报:新疆保监局
编  录:周  凌                    校  对:陶传堂
新疆保险行业协会                2009年4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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