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统计信息交流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时间:2009/9/24     来源:本网原创     作者:周凌
新保协发[2009]130号
 
 
各寿险会员公司:
 
  为了进一步推进保险同业信息共享工作,为会员公司提供全面、及时、有效的决策依据,根据《寿险业务数据报送工作会议纪要》(新保协发[2009]42号)有关要求,新华人寿新疆分公司于9月23日承办“第四次寿险同业统计信息交流会”。现将会议纪要印发,有关要求如下:
 
  一、 请各寿险会员公司各有关部门(总经理室、企划部、人力资源部、计财部、个团银营销部等)认真贯彻会议决议内容,明确分工,相互协作,确保报送的信息真实、全面、有效。
 
  二、 请各寿险会员公司负责信息统计工作的有关人员及时与协会沟通,争取做到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请各寿险会员公司务必于2009年10月10日前将可否共享新产品及保费收入前三名的产品条款、费率、宣传资料,以及各公司增员方案、基本法等信息的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新疆保险行业协会秘书处综合部。
 
  四、此次会议各项决议自2009年10月10日起执行。
 
  联 系 人:周凌;联系电话:0991-2605176(传真)
 
  此通知
 
  附统计信息交流会会议纪要.doc
 
 
 
 
新疆保险行业协会
二00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统计信息  会议纪要  通知
抄  送:新疆保监局
编  录:潘  虹                      校 对:周  凌
新疆保险行业协会                2009年9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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