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贷款保证保险 助推新疆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显成效

时间:2015/10/15     来源:新疆保监局     作者:佚名

  近两年,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为本土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之下,“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阻碍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新疆保险业积极创新,探索构建新型保险业服务中小微企业模式。不仅为金融资金投放于本土企业提供了强有力支持,而且积极推动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效果明显。自5月试点以来,实现贷款保证保险保费90.2万元,已助力19户小微企业争取到4730万元贷款,财政资金放大效应达105倍。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政府引导,积极搭建“银、企、政、保”融资平台。新疆企业贷款保证保险首先在昌吉回族自治州创新推开,2015年4月底,昌吉州政府下发文件,确立了“企业主体、银行贷款、保险保证、政府奖补”的“四位一体”金融信贷运行模式。该模式以政府产业政策为导向,将保险公司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作为“桥梁”,搭建了一个具有信用担保特性的融资平台,以期引导金融机构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创新产品服务,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抵押担保难、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

  优选企业,充分体现“绿色金融”理念。新疆疆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在贷款对象的选择上,首先以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信息技术产业和信息消费、现代服务业、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以及绿色环保有市场发展前景的企业为主;其次要求企业必须具备40%以上的资金自筹能力和规范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目前,已筛选出第一批参加“四位一体”企业57家。

  专项补贴,保单优惠,减轻企业融资负担。一是辖内试点县市(农业园区)建立额度为500—1000万元的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对扶持项目贷款按1%给予贴息,保证保险费率按1%给予保费补助,贴费浮动区间不高于2%。二是对符合“四位一体”项目的企业贷款实施利率优惠政策,最高贷款利率不得超过基准利率的1.3倍。三是要求合作银行审查企业贷款资料的时间应严格控制在60天以内。

  强化风控,促进业务可持续。一是启动“叫停预警应急机制”。当贷款逾期率接近5%或贷款保证保险赔付率接近150%红线时,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应急处理,采取严格审贷,提高项目准入门槛、启动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止损、强化追偿等措施,维护业务的持续开展。二是建立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全州建立总额4600万元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用于项目贷款约定的还贷风险净损失赔偿保障。三是建立政银保风险共担机制。当发生贷款逾期,且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在年度赔付总金额不超过保险机构当年实收保费总额的200%时,银行和保险机构按照2:8进行风险共担;在年度赔付总金额超过保险机构实收保费总额的200%后,保险机构不再承担赔偿责任,由政府及时启动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予以解决。

  二、推动建议

  贷款保证保险作为对政银保合作模式的探索和积极尝试,目前国内很多地方都开展了相关业务,为促进新疆昌吉“四位一体”模式可持续、可复制,银政企保应积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发挥作用,积极推动贷款保证保险发展,以最大程度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地方政府做好顶层设计。政府的支持主要体现两方面一是政府财政的支持。在财政补贴上不应局限于超额赔款的补贴,对保险公司开展此类业务的成本也应进行补贴、税收也应给予一定优惠。二是加大组织推动力度,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如召开银政企保四方项目对接会;在建立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时,将保险公司和地方融资担保公司同时纳入等。三是推动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为基础,整合中小微企业信息,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放开试点保险公司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权限。

  商业银行发挥主动性。由于商业银行要求风险全覆盖,部分商业银行对于与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分担存在异议,建议各商业银行总行在信贷政策、责任追究上修订对涉农及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全覆盖要求;建议银监等监管部门切实提高并真正落实对涉农及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容忍度。

  保险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在推行贷款保证保险进程中,保险公司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不追求利润最大化,要厘定优惠费率,让中小企业真正得到实惠。同时要实施浮动费率,对客户按信用、履约等情况进行浮动。

  参与各方强化风险防范。参与各方要建立互信机制,共同积极稳妥推进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发展。同时要不断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如保险公司要进行全流程风险管控,要配套开发适应的保险产品,防范风险。如可再利用期货、再保险等工具进行避险和分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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