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财险新疆分公司:环境污染责任险
时间:2016/4/26
来源:新疆保险网
作者:华泰财险新疆分公司
华泰2007年即报备了与国际接轨的污染责任险条款,是国内首批开展环污险的内资保险公司,目前已形成了高中低全覆盖的环污产品体系:
产品一:场所污染责任保险(2007年报备)保障范围包括:
第三者的人身损失和财产损失
范围 A、新污染状况
范围 B、历史性污染状况(可选择)
(不仅承保突发和意外污染,也承保渐进性污染)
场所外和场所内清理费用;
法律费用;
自然资源损害赔偿;
可扩展承保因污染状况导致的第一方营业中断损失
可扩展承保“或有运输”
可扩展承保“非自有处理地点”
产品二:场所污染责任保险(突发及意外保障)(2007年报备)
责任范围:与前述条款的主要差异是剔除了渐进性污染和历史性污染风险。
产品三:环境污染责任险(2012年报备)-类似于其他内资公司条款
责任范围:
仅承保在承保地点内发生突发意外污染事故导致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泄露、溢出、渗漏在承保区域内的第三者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并被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环境污染责任事故;
第三者场所的清污费用、施救费用;
法律费用;
可扩展自然灾害责任、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自有场地清污费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