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企业 你的污染保险了吗

时间:2010/12/2     来源:金融投资报     作者:杨雪
  环境污染责任险是通过众多企业的参保来化解少数企业的高额赔偿负担,因此必须有足够规模的企业参保。

  所谓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指以排污单位对第三人造成的污染损害依法赔偿为内容的保险。这种赔偿责任有时大到排污单位无力承担。正是为适当分散赔偿责任,使受害人能够得到补偿,从而确保生产单位的经营活动继续进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机制才应运而生。排污单位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预先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险费,保险公司据此代为承担赔偿责任,直接向受损害的第三人赔偿或者支付保险金。

  说到强制保险,很多人都会一下子就想到交强险和社保,而在今年11月15日召开的中国绿色政策高层研讨会上,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杨朝飞说:“我们希望通过加快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这一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会下,杨司长表示,十二五期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将从试点省市向全国范围推广。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处长燕娥还透露,《环境责任保险管理办法》等技术条款已经制定完毕,有望在今年年内出台。

  环保责任险维护受损者权益

  今年4月20日发生的墨西哥湾漏油事件令世界震惊。然而,根据相关媒体消息称,英国保险业将对该漏油事故理赔支出将达16亿美元。那么对于“7·16大连新港输油管线爆炸事故”,中国保险业的损失会有多大?业内人士表示,保险业赔付应该不会太大,相关企业基本上都没有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原因在哪里?环境污染事故频发让人不禁捏把汗有些担忧,谁来为这些环境污染事件埋单?据记者了解,目前,由于我国很多企业都没有投保这种环境污染责任险,因此一旦出现污染,除了对污染企业做出处理并罚款之外,对于老百姓的赔偿大都是由当地政府进行买单。

  据悉,近年来全国各地的污染事故屡屡发生,给老百姓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虽然《水污染防治法》第5条规定,因水污染危害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致害者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第55条规定,造成水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但是,由于赔偿责任缺乏具体操作细则以及肇事者受财力所限,受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的权益很难得到切实维护。

  另外,尽管国内目前已经有保险公司推出了这一险种,但是企业普遍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积极性不高,主要有三类情况:一是认为自己企业完全没有什么环境风险,不必要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二是认为可以购买,但对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和服务质量持怀疑态度;三是政府已要求购买了安全责任保险等相类似险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重复保险。

  德阳成四川首个试点城市

  据 2008年12月4日《人民日报》报道,因投保了环境污染责任险,湖南省一起牵涉到120多户村民投诉的环境污染事故在不到10天内得到妥善处理,而这是全国首例环境污染责任险获赔案例。同时,德阳作为四川省重工业城市,化工企业众多,涉重金属企业更居全国前列,存在的环境隐患点多,环境风险大,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德阳市在2009年率先选取了10家龙头化工企业试点。试点工作开始后不久,广汉万福磷肥厂因工人操作不当发生硫酸泄漏,导致附近部分农作物损毁、减产。保险公司认定责任后向受损农户支付了8000元赔款,成为我省首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获赔案例。

  据悉,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绿色保险制度。其主要目的是为使污染受害者在被保险人无力赔偿的情况下也能及时得到给付。2007年12月,该保险在我国江苏、上海等地相继开展试点,2008年真正开始实务操作。而在11月15日召开的中国绿色政策高层研讨会上,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杨朝飞表示,十二五期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将从江苏、湖北、湖南、深圳、重庆等部分省市的试点向全国范围推广。

  另据了解,目前已经有多家财产保险公司在川推出了环境污染责任险,而今年8月,德阳市第二批参加环境污染责任险的企业已确定。而此前首批参加环境污染责任险的美丰、金路、宏达、蓝剑等德阳市10家龙头化工企业与中国太平洋(601099,股吧)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阳中心支公司续签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合同,累计赔偿限额上千万元。

  从国外的实践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开展是一个配套的体系,包含立法、补贴、税收减免、政府兜底、第三方风险评估及纠纷处理等各个方面。

  需加快推进试点

  据记者了解,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政策总体上起步较晚,近年来在一些地方试点取得了一些进展,但由于相关政策、制度以及配套宣传不到位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遭遇诸多尴尬。

  前两年,在两部门试图率先试点的三类企业中,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感兴趣的不多。包括中石油、中石化等在内的一些行业巨头当时就表示,“对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工作予以支持,但是目前不宜把大型化工企业纳入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的范围内。”这些企业还对该保险能否满足环境风险保障需求存在疑虑。在一些地方,《意见》的推进也存在一定困难。

  不过,这种情况有所改变。目前,中国平安(601318,股吧)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一些试点地方的环保部门的官员等都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表示认同。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中竺表示,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不仅能够转移企业面临的风险,而且能够通过费率杠杆、防灾防损、经济补偿等机制,促进企业加强风险管理,增强安全防范措施,降低污染风险,最重要的是,该制度能够实现事后及时有效的赔付和污染清理,维护第三者利益,减轻政府压力。

  陈中竺称,截至2010年7月,该公司已经有10家分公司开发并报备了专用的环境污染责任险产品,9家分公司已经出单承保业务。5月8日,云南某磷肥制造化工企业因废料磷石渣泄漏,加之暴雨,导致污染物流入附近鱼塘,造成了财产损失,目前已经立案,理赔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平安产险第一时间参与了环境污染责任险的调研和开发工作。2008年4月, 平安产险自行开发的环境污染责任险产品向中国保监会备案并正式推向市场,并于当年7月出具了第一张环境污染责任险保单,赔偿限额50万元。两年来,中国平安已为超过350家企业提供了环境污染责任险的保险保障,累计提供了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风险保障。

  一些专业人士表示,需加快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在国家层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加强投保企业的环境污染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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