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煤矿总医院正式挂牌为职业病医院

时间:2010/12/9     来源:自治区职业病医院     作者:佚名
  9月28日,与上月整建制移交自治区卫生厅管理的新疆煤矿总医院正式更名挂牌为自治区职业病医院,并加挂自治区职业病防治院牌匾。

  9月28日,与上月整建制移交自治区卫生厅管理的新疆煤矿总医院正式更名挂牌为自治区职业病医院,并加挂自治区职业病防治院牌匾。

  自治区卫生厅厅长买买提•牙森说,自治区职业病防治院的挂牌也正式结束了新疆没有区级专业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历史。

  自治区职业病医院院长顾保新说:“目前,医院除承担职业病医院的功能外,原综合医院的功能依然保留,继续承担医疗抢险、救灾、应急、支农、社区卫生服务等任务。”

  记者从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获悉,近年,我区以尘肺病为主的各类职业病正以每年300多例的速度增加,急性职业中毒事件也在不断增长。

  据统计,全疆只有约25%的从业者做了职业病方面的法定体检,还有七成多接触有害作业的工人没有进行职业病体检,还在受职业病的“威胁”。从1989年到2004年,全区有9016人患职业病,死亡1247人。

  全疆职业病主要发生在煤矿、金属矿、石油化工、金属冶炼、家具等行业,而且职业病多发生在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乡镇企业。其中,各类职业病中以尘肺病的发病率最高,自1956年以来已累计报告1.6万例。

  目前,全区有20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53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37家职业病诊断机构,并建立了自治区职业卫生专家库。其中,乌鲁木齐地区有9家有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分别为自治区疾控中心、乌市疾控中心、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自治区第一工人疗养院、新疆有色局职工医院、新疆八一钢铁集团职工医院、乌石化总厂职工医院、自治区职业病医院。

  据悉,劳动者患职业病可享受以下待遇: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残疾用具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待遇、生活护理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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