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保联手 侦破“豪车”骗赔案

时间:2018/7/16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作者:海涛

  2018年3月21日,九江市庐山人民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姚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2017年5月,九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联合九江市保险行业协会,利用反保险欺诈软件信息平台,破获了姚某系列保险诈骗案。

  2016年4月,九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联合九江市保险行业协会,以“数据强警、科技强警”为核心理念,以“大数据、云计算”为手段,以全市15家保险公司的车险理赔数据为依托,着力研发一套防范打击保险领域违法犯罪的信息化作战平台。该平台自2016年4月提出意向后,历时半年时间研发、制作、调整、试用,于2016年9月下旬试运行。2017年,九江市经侦支队在总结平台试运行阶段经验基础上,特邀业内专家指导,重新聘请技术团队,继续对平台进行大幅度的升级改造。当年5月,九江经侦集中发力,又破获一批以姚某系列保险诈骗案为代表的案件,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彰显了车辆反保险欺诈分析平台的威力。

  2017年5月份,支队通过自建的车辆反诈骗分析平台比对出一条风险线索,线索显示报案人姚某于2017年1月2日发生了一起高档豪华二手车单方面全损交通事故,车损金额为46.97万元,人伤金额是0元。这条线索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随即联系了保险公司,依据平台分析提供的线索,从保险公司调取了这起车险事故的全部档案。经过初步梳理,他们能够掌握的与事故发生直接的相关信息,仅仅只有5张照片,其中2张为现场照片,2张为事故车辆照片与1张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照片。因事发时间已经过去了大半年时间,对事故现场复勘也没有任何遗留的痕迹证据。

  首先要确认犯罪嫌疑,民警把焦点放在了事故车辆上,针对这台车辆开展了核查,果然发现了一些新情况。通过车辆信息查询,他们发现该车为2008年款的4.2排量的奥迪牌A8轿车,属于老旧款的高档豪华车型, 2015年11月份被姚某购得,首次登记日期为2009年,且该车在2014年之后进行了十余次变更过户。民警又从保险公司系统查询了投保记录,根据车辆保单显示,犯罪嫌疑人为该车投保了56万元的车损险,并称车辆购置价格也是56万元,通过这些线索,他们初步推断该车专门用于制造事故的可能性较大。

  为了进一步证实上述推断和怀疑,经民警调查,发现该车于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月2日从南山公路上过庐山,且1月2日中午下山后又一次返回庐山,在短短3天时间内,事故车辆在事故地段多次出现,且车上仅有姚某一人,他们判断应当是姚某在进行踩点,寻找合适的作案地点。种种迹象表明,车主姚某有重大犯罪嫌疑。但以上的这些推断并不能作为立案证据,如何找到案件的突破口,获取立案的关键性证据,成为了他们遇到的新难题。

  民警又将重点重新放到了事故本身,尽管保险公司能提供的材料非常有限,但他们也没有放弃任何的蛛丝马迹。通过交警部门出具的一张事故责任认定书,他们从中发现了一段这样的描述“当事人姚某驾驶沪C2U×××号轿车由庐山往通远方向行驶,因避让车辆,采取措施不当,车辆驶出公路左侧路外与山体相撞,造成本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民警决定现场复勘,不仅对事发地点进行了勘察,还对车辆行驶线路进行了复勘。姚某驾车下山,在仅有两条车道且为双向的盘山公路上,如果是因为避让车辆,驾驶员的第一反应应当是向右侧打方向并同时减速。但实际情况是,姚某驾车驶出公路左侧路外撞上山体。由此,他们必须找出嫌疑人所称的这辆迫使嫌疑人做出避让的车辆。从该卡口点行驶至事故发生路段,只需要6分钟左右时间,全路段为封闭路段。通过上山与下山车辆的比对,民警可以确定姚某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没有车辆与其会车,也就确定姚某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并非是因为避让车辆导致的。至此,他们确定犯罪嫌疑人姚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进行保险诈骗,随即立案,并迅速将嫌疑人抓获归案。

  审讯初期,尽管姚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具有一定的反侦察意识,拒不承认自己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进行保险诈骗的罪行。但是,在强有力的证据之下,最终他承认了自己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公司理赔金的犯罪事实。

  在姚某被逮捕后,办案民警发现嫌疑人多次与他人商讨购买高档豪华二手轿车的情况,并查到他与很多汽车维修店有过资金交易;再从南昌各家保险公司查询姚某及其名下车辆有关的所有信息,发现他多次出险。嫌疑人姚某已涉嫌多起保险诈骗案,经过民警的不懈努力,最终成功侦破姚某系列保险诈骗案,成功破案六起,将嫌疑人姚某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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