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保险行业协会六届二次、新疆保险学会七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乌鲁木齐召开

时间:2019/7/5     来源:新疆保险行业协会     作者:新疆保险行业协会

  6月27日,新疆保险行业协会六届二次、新疆保险学会七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乌鲁木齐召开。协会会长来军、副会长林凯、新疆银保监局办公室副主任付伟华、自治区社科联学会部负责人巴达出席会议。协会、学会各会员公司、中介机构和地州协会会员代表及理事140余人参会。会议由协会、学会秘书长周凌主持。

  会上,周凌向与会代表传达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第五届会员大会精神。来军和林凯分别宣读了《新疆保险行业协会章程(修订草案)》及《新疆保险学会章程(修订草案)》,并审议通过。此次章程的修订是协会、学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适应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对社会组织规范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新疆保险行业协会规范化建设,分别完善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关内容,进一步充实协会、学会的基本职责,明确了组织机构职权等内容。

  与会代表一致审议通过了《新疆保险行业协会、新疆保险学会会费缴纳标准与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依据原中国保监会《全国性保险业社团组织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协会、学会对原会费标准进行全面修改,会费标准分4档设置,按照市场规模确定会费标准,每档均合理设置收费上限。

  会议审议递补了新疆保险学会第七届理事会会长及协会第六届、学会第七届理事。参会代表对所有报告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分项举手表决并全票通过。

  付伟华在总结讲话时要求,协会、学会要坚持党的领导,以高质量的党建工作带动各项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要聚焦主责主业,找准定位,创新自律决策,完善市场规则,发挥服务功能,更好的为会员单位服务。通过加强规范化建设,严格人财物的管理,充分发挥职能,更好地履行好辅助监管服务会员各项工作。

  周凌表示,章程和会费办法的修订的是加强党建统领,提高政治站位,指导处理好内部外部各项关系的重要举措。协会和学会将贯彻执行会议的各项决议,严格落实监管要求,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和自身管理,努力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不辜负监管部门和会员单位对我们的期望与重托,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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