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保险专属条款在路上

时间:2020/6/2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作者:李梦溪
  新能源车近期频频引起关注。全国两会期间,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表示将高度关注新能源汽车发展,更鼓励各地在公交、出租、执法、环卫、物流配送等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此前,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宁吉喆也为新能源汽车发声,表示要落实好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的财税支持政策。
  
  可以说,政策的不断加码让新能源汽车市场处于一个绝佳的发展期,与此同时,市场对于新能源车专属保险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正是在此背景下,银保监会近期表示正在积极开展新能源车保险专属条款研发工作,目前,新能源车保险条款已初步征求行业和有关专家意见。
  
  强刺激下销量回暖
  
  有危就有机。虽然新冠肺炎疫情让本就低迷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如坠冰窟,但今年以来,国家已出台多项政策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3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4月中旬发布的《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再次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与此同时,各地纷纷推出新能源汽车刺激政策。例如海南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发布《关于实施海南省新能源汽车促消费临时性政策的通知》,明确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财政资金综合奖励,每辆新能源汽车奖励1万元;深圳市奖励力度更大,为每辆新购纯电动高级型或经济型乘用车补贴2万元,为每辆新购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补贴1万元。此外,上海市、广州市的刺激政策也先后出台,各有侧重。
  
  在利好政策的刺激下,4月,汽车产销分别达到210.2万辆和207万辆,环比增长46.6%和43.5%,同比增长2.3%和4.4%,结束了连续下滑的趋势。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环比延续上月快速增长势头,同比降幅比3月收窄,产销分别环比增长31.6%和9.7%。
  
  电池安全是最大风险点
  
  随着新能源车市场回暖,消费者对于新能源车安全性能的重视程度也在不断提升。5月12日,《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电动客车安全要求》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并要求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保险业方面,《中国保险汽车安全指数2019年测评结果研究报告》指出,新能源汽车将更多地纳入中国保险汽车安全指数2020年测评车型中。
  
  “国家鼓励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随着新能源汽车在市场中占有率持续提高,保险、检测等方面也需要与时俱进。”人保财险云南省分公司总经理双磊表示。
  
  同济大学教授、汽车安全技术研究所所长朱西产认为,除了与传统汽车一致的被动安全和主动安全外,新能源车唯一区别就是“电安全”,即存在火灾风险。“虽然几个机构都在尝试,但如何评价电池安全性以及电池寿命仍然是个难题,不确定性和风险性都较大。”
  
  双磊持相同看法。他认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是车辆最主要的成本构成,所以,新能源汽车除了要考虑传统汽车车辆易损件、生存空间等方面的问题,更要考虑“电安全”,即电池的受损情况、自燃风险等因素。
  
  “早期新能源车开始进入市场的时候,保险行业出现过这样的一种承保情况,即只保车辆整体,但电池和电机责任全部除外。”双磊表示,这种现象让消费者对新能源车保险保障范围产生了较大的心理落差。
  
  双磊介绍,其实保险业很早就针对新能源车保障产品开展研究,但由于新能源汽车产生历史较短,能参考的维度和数据较为缺乏;此外,产品的推出需要充分论证,尤其要与汽车产业进行对应论证,所以整体周期较长。
  
  近期,随着市场需求越来越迫切、新能源车保有量越来越多,新能源车专属保障产品研究速度也在逐步加快。
  
  “我们都知道新能源车会具有一些传统车不存在的风险,这主要是由技术的巨大差异造成。安全指数测评将新能源车纳入测评范围,有助于更好发现、评估新能源车辆的风险特征,也能更好地促进行业有针对性地开发保障产品,完善保障体系。”双磊表示,未来随着新的专属条款出台,以及中国保险汽车安全指数测评提供的新能源车风险识别和度量,最终可促成保险业为新能源车企和消费者提供有针对性的保障产品,从而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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